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职权
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
来源: 日期: 2008-08-27 责任编辑: 赵鹏跃
 

一、行政执法主体

授权性执法主体: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维护本辖区的金融稳定,承办有关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一)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

(三)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

(八)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九)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二、行政执法依据

(一)  专业执法依据(17件)

我单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顺序列明:

 

序号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制定发布机关

施行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全国人大常委

2003.12.27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全国人大常委

2003.12.27

3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6.29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2004.5.1

5

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

   

2000.4.1

6

票据实施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

1997.10.1

7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

2004.5.20

8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

2004.11.1

9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

2003.3.1

10

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

2003.3.1

11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

2003.7.1

12

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

2003.9.1

13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

2004.2.1

14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

2001.2.1

15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

2001.2.1

16

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核规则

中国人民银行

2005.1.21

17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

1986.10.23

 

 ()共同执法依据(14件)

序号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制定发布机关

施行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全国人大

1990.1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5.1.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全国人大

1996.10.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9.10.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4.7.1

6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

   

1995.1.25

7

国务院关于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

   

1998.1.1

8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2002.2.12

9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2001.7.9

10

山西省执法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

2001.10.1

11

山西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

   

2004.1.1

12

山西省行政执法检查规定

   

2004.1.1

13

山西省实施行政许可程序办法

   

2005.9.1

14

山西省行政许可听证办法

   

2005.9.1

 

三、行政执法行为

(一)行政许可(共4项)

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210.

2、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211项。

3、贷款卡发放核准。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224项。

4、银行帐户开户许可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219项。

(二)行政处罚(共10项)

1、国库经收业务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

(2)《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七条;

(4)《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

(5)《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银国库[2001]11号)第四项

2、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专用章行政管理

法律依据:

(1)《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3、对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七条、八十八条、一百零二条第三款;

(2)《支付结算办法》第244条

(3)《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14号)第一款第二项。

4、依法对金融机构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

(2)《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

5、人民银行特种贷款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条、三十二条第二款;

6、对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1)《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

(2)《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十八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

7、残损人民币兑换的金融行政执法检查

法律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第三条、十一条、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3)《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条第三款。

8、反假人民币业务金融行政执法检查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四十五条;

(2)《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十八条。

9、现金管理业务金融行政执法检查

法律依据:

(1)《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六十七条;

(2)《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3)《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七条。

10、经营流通人民币行政执法检查

法律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第三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五条、二十五条、二十六条、四十四条;

3)《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11、对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有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1)《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七条。

12、对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有关信用信息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五条。

13、对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有关信用信息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1)《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条;

14、对征信机构及征信业务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1)《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三条、六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条;

2)《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15、存款准备金管理监督

法律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三条、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16、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融债券的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

2)《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六条。

17、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1)《商业银行柜台记帐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第九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

18、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交易和结算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1)《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六条。

19、对短期融资券承销机构从事承销业务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

(1)《短期融资管理办法》第四条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

(2)《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20、对短期融资券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的监督

法律依据:

1)《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2《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第八条。

21、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行政管理

法律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六条;

(3)《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核规则》第七条、八条、十条、十一条、十三条、十四条、十八条、二十一条。

22、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制有关事宜的通知》第四项;

(2)《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5号》第五项、七项。

23、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