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开放30年来,吕梁进行了四次较大规模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84年、96年、02年和04年)。通过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得到了明显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为吕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984年党政机构改革。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规模较大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随着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部门林立、机构臃肿、层次繁多、人浮于事、相互扯皮、副职虚职过多、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非常严重,同时领导职务终身制导致干部队伍严重老化等,行政管理体制严重不适应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这次改革的目标是按照党政合理分工,精简机构、精简人员、精干领导班子,实现干部队伍“四化”(即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提供有力条件。按照上述目标,一是精简机构和人员。吕梁地委机构从14个工作部门精简为11个,行署从46个工作部门精简为31个,群众团体从4个调整为5个;各县县委工作部门一般设5、6个,县政府工作部门一般设25个左右,小县还应该少设。地级党政群机关行政人员从1146名精简为941名,核定各县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总额为5738名。二是注意到经济体制改革对机构设置的要求。撤并经济管理部门,将其中一些条件比较成熟的单位改成经济组织。计委、经委、财委、建委合并为计划经济委员会,重工局、轻工局、化工局、煤炭局、建材局合并为工业局,农业局、畜牧局、蚕果局合并为农牧局,物资局改为物资站,外贸局改为外贸公司,二轻工业局改为地区手工合作社联合社。有7个单位改名并不作为行政机关的机构,改为事业、企业单位。三是精简规范干部队伍。精简各级领导班子,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加快干部队伍的年轻化,保证吕梁改革开放顺利进行。这次机构改革明确了地委、行署各工作部门和群团机关领导干部职数。一批老干部离开工作岗位,一大批有知识、有文化、年轻有为的同志走上领导岗位。
1996年党政机构改革。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使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发展的需求,必须对现有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这次改革的要求是,根据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精简、统一、效能和因地制宜的原则,转变职能,理顺关系,逐步建立起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保障机制。这次机构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最重要、最彻底的一次改革,涉及面之大是历次改革少有的。一是精简机构人员。地委行署83个党政机构合并精简为45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由1423名精简为996名,分流行政人员978名。同时进行地区、县、乡分类改革,核定县市机关行政编制6114名,乡镇机关行政编制5056名。二是转变党政机关工作重点。地区党政机关的工作重点转向监督、指导、检查、协调、服务等方面,通过“三定”具体落实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完善运行机制。三是基本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综合经济部门转变职能,加强宏观调控,减少具体事项的审批。专业经济部门根据实际转为经济实体或事业单位,实行政企分开。撤销财贸委员会、商业局、外贸局,组建贸易局,同时成立商业贸易总公司、外贸总公司,均为经济实体,财贸委员会、商业局、外贸局的行政职能划归贸易局。物资局改为物资总公司,为经济实体,行政职能划归计划经济委员会。至此,商贸系统管理职能基本撤销,标志着计划经济体制已经结束,开始步入市场经济体制。四是社会管理部门精简内设机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管理层次,提高工作效率。将部分地委行署处级直属单位并入地委秘书处和行署办公室,为内设机构。五是执法监督部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监督检查职能,精简上层,充实基层。土地局与矿产资源管理局合并,组建土地矿产资源局,标准计量局更名为技术监督局,并将原经委的质量管理职能并入技术监督局。
2002年党政机构改革。这次机构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建立,改革与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推动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下进行的。改革的目标有两个:一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权责一致、依法行政、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二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党政分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逐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次改革,地级党政群机关从54个精简到44个,机关干部从实有1488人,核减为969名,分流人员519人。三是调整规划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切实实行党政分开。党委工作部门按照党章党规界定职能,理顺党委部门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的工作关系。同时调整政府职能,政府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所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撤销一批工业专业管理部门,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上来。不再保留计划经济委员会、贸易局,组建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不再保留工业局,行政职能划归经贸委。不再保留轻工总会,行政职能和行业管理职能并入经贸委。在调整政府职能的基础上,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行署各部门的各项行政审批、审核、备案职能进行清理规范,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减少中间环节、规定审批时限。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审批环节减少,大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2004年政府机构改革。这次政府改革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党的十六大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的大背景下,同时伴随着吕梁撤地设市进行的。主要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宏观调控体制和流通管理体制进行全面改革,以适应加入世贸和新的发展形势。改革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政企分开、权责一致、依法行政,重点解决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完善运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次把市政府从32个机构调整为35个。新设安监局、宗教局、商务局、国资委,撤销了外贸局。市政府行政编制总额不变,根据中等城市编制标准,对补充的187名行政编制进行了重新分配,市直行政编制总额为1156名。二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改设为市经济委员会,与市国资委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市国资委由市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三是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承担研究拟定、组织实施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搞好经济总量平衡,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等职能。四是继续推进流通领域体制改革,组建市商务局,将外贸局承担的职能,市经贸委承担的流通贸易、市场运行、对外经济协调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等职能,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等职能整合起来,由商务局承担。
回顾总结我市改革开放以来的四次机构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果。第一,行政机构和人员膨胀势头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机构编制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从改革开放以来机构改革的情况来看,每次改革首要的任务就是精简机构和编制,改革中撤销、转制了部分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机构,较改革前有了很大精简。虽然机构数和人员数在每一次改革之后都有回潮,但实际回潮的幅度要小于改革的幅度,机构总数从总体上来看是逐渐减少了。地委机构从1984年的14个精简为11个,行署机构从46个精简为35个。1984年吕梁地级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1146名,2004年撤地设市省里核定我市市级机关行政编制为1156名。二十多年行政编制只增加了10名。1984年、1996年、2002年三次机构改革就分流行政人员1502名,减轻了财政负担,促进了经济发展,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了有效遏制机构和人员膨胀,吕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管理机制,严格实施了控编增人卡、工资月审制,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和财政供养人员台帐,使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得到了有效控制,未形成新的超编。第二,实现了党政分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正社分开,构建起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的管理体制。通过四次机构改革,党的领导转变为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加强党组织的宏观管理职能,简化一般性具体管理事务,较好地克服了以党代政现象,更好地发挥了各级党委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几次改革都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把不该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属于公共服务的交给事业单位,属于生产经营的由企业自主经营,属于社会公益事业的让社会中介组织承担。尤其是通过政府工作部门“三定方案”的实施,使政府的行政行为更为规范化、法制化。第三,政府职能由管理政府、审批政府向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转变,把政府的政治资源更多地投入到民生上来。政府逐步放弃了物资分配权、物价控制权、企业经营管理权,政府不再兴办和管理企业,不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决策。由市政府授权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政府把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能够做的事情交给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精简和规范了政府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重点转向宏观调控、制定产业政策、规范市场、基础建设和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组建了行政审批大厅,将各部门的审批事项业务集中起来办公,有效地服务人民群众,提高办事效率。组建了劳动就业局,专门服务下岗职工再就业和无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增设了市、县、乡三级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为解决人民群众就医难、看病难创造了条件。随着国家法律体系日趋完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已经成为政府运作的基本要求,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法制办,负责协调政府依法行政事项,政府的职能开始走向法制化的轨道。第四、党政机关公务员制度基本建立,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改善。完善服务体系,强化工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是衡量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历次改革中,在完成精简任务的同时,坚持把机构改革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队伍制度结合起来,形成了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高的公务员队伍,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明显改变,依法行政能力和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享受到了改革开放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从2004年起每年由市财政拿出300万元用于人才资源开发,2008年又追加了200万元用于各类人才培训。各级人事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开发各类人才资源,人才工作成效显著,人才总量大幅攀升,人才的年龄结构趋于年轻化,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详见图表)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公务员队伍建设卓有成效。全面完成公务员过渡登记工作,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日趋完善,科学性和公正性不断加强;全面推行了领导职务的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公务员调任、考核、奖励、培训以及职务任免、辞职辞退等工作不断规范。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始于2003年8月,2004年完成了汾阳医院、贺昌中学、职业中学、吕梁卫校、吕梁技校、吕梁日报社六个单位的改革任务;2005年基本完成了市直教育、卫生系统21个事业单位的改革任务;2006年安排了市直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煤炭、安全、文化新闻出版、城市管理、房地产管理、土地矿产十个部门的事业单位改革。截至2007年底,全市试点单位共有1237个,占事业单位总数2502个的49%,涉及人员3.3万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遍实行公开招聘制度。2006年以来市县两级人事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12名。2008年,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吕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试行)》,为在全市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公开招聘打下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工资制度改革稳妥推进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先后经历了三次比较大的改革。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建立了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在事业单位建立了符合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是简化工资结构、增加级别、调整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合理设计工资标准、完善正常增资机制、实行级别与工资待遇适当挂钩、对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实行工资政策倾斜等。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是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其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一级一薪、定期升级”。
人才交流日趋活跃
人才开发交流服务工作,作为人事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从1984年3月开始的。近年来,人事部门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打造广纳群贤的“人才高地”,开创了招才引智工作的新局面。仅2004年以来就累计引进各类人才1665人,其中研究生24人,本科生1096人,专科生501人,中专及以下44人。
合理配置现有人才资源,盘活本地优秀人才,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2004年以来,召开了四次“吕梁市人才智力交流大会”,共达成人才交流意向4015人次,其中,硕士生7人,本科生346人,专科生1880人,中专及以下1013人。从2005年起,吕梁人才市场每月的第一个周六定期召开人才交流会,共举办各种类型人才交流会23次,达成人才交流意向1959人,其中本科生305人,专科生1079人,中专生575人。
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连续多年率先完成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连续多年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军转安置任务,实现了部队、个人和接收单位“三满意”。我市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2860人,其中计划分配2807人,自主择业53人。计划分配的干部中,党政群机关1892人,占67.3%;事业单位114人,占4.1%;企业798人,占28.4%;自谋职业3人,占0.2%。
人事考试工作蓬勃发展。2003年,建起了同时容纳45人参加考试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基地,2004年,又建立了规模更大的容纳75人的计算机考试基地,适应了我市考生不断增加的需求。科学测评人才的综合能力不断增强,建立了一套科学的人事考试体系。2002年以来,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10000多人次;经济师近9000人次,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30000余人次。圆满完成了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任务,承接了许多社会化考试任务,社会化考试范围不断扩大,吕梁人事考试品牌效应逐步凸显。
人事法制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人事人才工作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迈进,人事干部自觉学法、用法、守法,大大促进了人事部门依法行政步伐。在全省较早制定出台了《吕梁市引进优秀人才暂行规定》、《吕梁地区人事局关于为民营企业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的意见》、《吕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试行)》等一大批前瞻性的政策。编制了《吕梁市人事局行政执法职责汇编》,梳理出台了《吕梁市人事局行政执法依据》。人事人才工作走上了依法行政的轨道,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