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年前,伴随着中国金融改革大幕的拉开,吕梁银行业也踏着全国金融改革的节拍,拉开了改革的序幕。经过30年的改革发展,初步形成了银行业机构多元化和业务品种多样化的局面,银行业整体实力不断壮大,在支持吕梁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机构体系日趋规范和完善
改革开放之初,吕梁仅有人民银行、建设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三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机构体系不完善,业务种类单一,服务功能弱小。随后,吕梁银行业组织机构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
197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精神,人民银行与农业银行分设,并将农村信用社划归农业银行领导;农业银行负责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发展农村信贷业务。
1984年,根据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成立了工商银行,与人民银行合署办公;1985年人民银行与工商银行正式分设,承担原来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同在1984年,根据国务院批转《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农村信用社在农业银行领导下,全面开展了恢复农村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的改革工作。其后,各县陆续成立了农村信用社县联社;199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分离脱钩,成立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过渡性履行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职责,2000年由各县联社入股组建成立了农村信用社地区联社,自成体系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形成。
1988年,新设立了中国银行,作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负责办理外汇买卖业务、扶植出口生产和办理国际结算业务;同年,还成立了城市信用社,作为银行业体系的一支生力军,在支持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发展,方便城镇居民生活和促进银行业竞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0年城市信用社被规范改造为农村信用合作社。
199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新设立了农业发展银行,负责国家粮棉油储备和农副产品合同收购、农业开发等业务中的政策性贷款,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及监督使用。
2008年,邮政储蓄和邮政分离,新设立了邮政储蓄银行,向城乡居民提供小额信贷、消费信贷、企业结算等金融服务。
至2006年9月末,吕梁银行业已拥有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不同类别较为健全的银行业组织机构体系。
各项改革持续稳步推进
一是积极开展了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把国有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国有专业银行开始了商业化改革。1995年,《商业银行法》颁布,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国有专业银行的商业银行性质,国有专业银行进一步加快了向国有商业银行的转化。1997年,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措施,国有商业银行步入改革快车道。2002年,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做出了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决定。2003年,国家启动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2004年,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完成了股份制改造。2005年,工商银行完成了股份制改造。2007年,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农业银行改革思路,农业银行开始实施股份制改造,目前已完成股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稳步推进了政策性银行商业化转型改革。1998年,按照国务院决定,农业发展银行将其承办的农村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粮棉企业附营业务等贷款业务划转到农业银行,专注于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2004年银监会批准农业发展银行开办商业性贷款业务后,于2006年陆续开办了多项商业性贷款业务。2007年,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政策性银行向商业化转型的改革思路,政策性银行开始步入商业化改革轨道。
三是扎实开展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2005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吕梁农村信用社全面铺开了产权制度改革。在全面开展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了增资扩股、规范股金、明晰产权关系、提高资本充足率、申请发行专项票据、化解历史包袱、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工作。到2008年9月末,吕梁已有7个县(市、区)农村信用社完成统一法人社改制工作,其余6个县(市)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社改制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通过以上改革,吕梁银行业经营理念、创新能力、管理运行机制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达到了预期目的。
业务规模快速稳健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吕梁银行业各项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到2008年6月末,全市银行业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724.41亿元,较1978年末的1.63亿元增长443倍;各项贷款余额为221.72亿元,较1978年末的2.95亿元增长74倍。银行业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产品不断丰富,已从过去只能提供单一的存、贷、汇服务,发展到能够提供银行卡、网上银行、代客理财、外汇买卖等适应客户多样化、个性化多方面的服务需求。金融服务手段不断创新,已由过去的手工操作,发展为方便、快捷的电子化服务。服务品种的多样化和服务手段的现代化,进一步提升了银行业服务功能,为支持促进吕梁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银行业经营效益显著提升
随着改革的推进,近年来吕梁银行业经营管理水平大幅提高,盈利能力明显增强,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从2004年起,吕梁银行业开始扭转长期亏损的局面,迈出了发展的低谷阶段,实现连年整体盈利,仅2008年上半年,银行业盈利就达6.11亿元。更为可喜的是,吕梁银行业的盈利结构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中间业务收入占比逐年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已由2006年末的4.39%上升至2008年6月末的8.13%,盈利的可持续性大大增强。
银行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伴随着银行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吕梁银行业机构不断采取措施,强化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严格建立和执行风险管理制度、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制度、审慎会计制度等,建立相对独立的统一管理的内部稽核体系,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促进银行业风险状况持续好转。一是整体资产质量逐年提高。自2004年以来,吕梁银行业机构连续实现了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比例“双下降”。2008年6月末,吕梁银行业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55.62亿元,较年初减少2.89亿元,占比为25.06%,较年初下降4.93个百分点。二是法人机构资本充足率持续上升。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由产权制度改革前的13.50%上升到2008年6月末的18.33%(原农村信用社口径),上升了4.83个百分点,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得到增强。三是保持了银行业案件低发态势。自2005年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以来,银行业机构明确职责、排查风险、严肃查处,成功堵截多起案件,不断强化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震慑力,并初步建立了防控案件的长效机制,保证了银行业的整体安全运行。
监管体系日臻完善
2004年,适应银行业监管体制改革需要,吕梁银监分局成立,专司银行业监督管理职责。5年来,吕梁银监分局积极建言,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各界从产业的角度理解银行业的地位和作用、全面认识银行业的贡献,改变过去把银行当作单纯资金分配部门的看法,为银行业发展拓宽了空间、优化了环境。始终按照严谨、高效的要求,认真把好市场准入门槛;坚持前瞻性目标,及时掌握被监管对象风险变化和改革进展情况,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的预警作用,增强为现场检查服务的能力;按照精细化要求,进一步改进现场检查程序和方式,推动延伸检查权的运用,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做实现场检查;坚持依法监管,规范行政处罚,树立监管权威;加大银行案件防控力度,配合处置非法集资,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尊重市场法则,尊重银行业机构权利,注重运用有效的监管激励和约束措施,营造和谐监管氛围,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积极搭建沟通平台,拓展银企合作空间,促进经济金融互动协调发展。充分展示了银行业监管机构的新形象,提高了吕梁银行业的社会地位。
财政改革大力度推进
“整合”经验全国瞩目支管理全省领先
(一)构筑财政管理“规矩”
“收支两条线”改革是公共财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吕梁财政按照中央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改革,把“收支两条线”改革当作源头治腐的大事来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1987年以前,单位自行管理;二是1987年至1997年,开设财政专户,让单位收入进“笼子”;三是1998年至今,改革延伸阶段,在市公、检、法,市工商局等四个部门实行收支脱钩试点,后进一步扩大到交警、交通、教育等部门,逐步在市直单位铺开。为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于2002年10月成立了吕梁市集中收费管理中心,中心成立以来,按照“票款分离、集中收缴”管理规程,实行“五统一、三分离”的收缴办法,逐步规范了非税收入管理。全市已基本实现了三个“百分之百”的目标,即执收执罚单位百分之百实现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百分之百纳入了财政管理、应缴资金百分之百及时上缴了国库或财政专户,增加了政府调控力度。
部门预算是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针对税制改革重点主要集中在财政收入方面,支出管理尤其是支出预算编制的改革相对滞后的状况,我们一直在不断研究并积极探索预算编制改革。进入新世纪后,我们在总结学习各地预算编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预算编制改革的基本方针、内容和方法,逐步推进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从2003年开始,我市开始实现部门预算。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完善,对部门单位的基本支出实现了分类定额管理,项目支出建立了项目库,真正实现了“综合预算”。2008年,市级231个机关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更加细化,全部实现了一个部门一本预算。所属13个县市区全部进行了部门预算改革试点,逐步建立了规范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财政支付核算改革是吕梁财政改革浓墨重彩的一笔。自1996年以来,针对当时会计工作秩序混乱、财务信息失真、会计基础工作严重不规范等状况,吕梁财政部门打破常规、敢于创新,一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创建了《会计例会制度》,进而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1988年初财政部在全国进行推广;一方面实施了会计委派制度,1999年起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并成立了会计局,对所有委派会计人员的工资、人事实现统一管理,从体制上解决了会计人员在执行财会法律制度方面长期存在的“顶住站不住、站住顶不住”的问题。同时,分三步实施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第一步是2004年6月率先在市财政局、煤炭局、水利局等8个部门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试点改革,第二步是从2005年8月起,对纳入集中核算的156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实施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第三步是2006年11月对原来未纳入集中核算但与财政存在资金缴拨关系的单位纳入改革范围。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推行以来,截止2008年9月底,中心共办理集中支付业务91015笔,累计支付财政资金36.59亿元,其中财政直接拨付28.4亿元,财政授权支付8.18亿元,财政直接支付占总支出的比重为77.63%;累计办理拒付业务1730笔,拒付金额4061.19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改革是源头治腐的一项重大措施。吕梁市是在山西省较早推行政府集中采购的地市之一。从1999年改革试点起,到2006年实行“采管分离”,成立吕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经过8年时间,全市初步建立了政府采购管理体系。目前,全市有市级和6个县(市)成立了专门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随着改革的深化,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在推进全市源头治理腐败中的作用日渐显现,特别是在规范政府用品采购中体现出显著的效益,货物采购制度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不断加强,为政府节约了大量资金。仅市级政府机关,推行政府集中采购九年来,累计采购资金3亿多元,节约资金3500余万元,综合节约率达11.72%。
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体系的一个方面,始终被吕梁财政所重视。2002年,结合全市进行的机构改革,市财政局成立了专司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稽核中心,在机制和人员上保证了财政监督的良好运行。六年来,财政监督的理念、方式、重点都实现了重要转变,财政监督的层次、水平以及监督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全市各级财政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从过去单一对企业财务收支的检查转向对财政收支全过程的检查,涵盖了财税政策执行、会计基础工作、国有资产监管、注册会计师执业等方面,同时有重点地对涉及民生的“三农”、社保、教育、卫生、节能减排、生态保护等财政资金进行检查,形成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检查处理与追踪问效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多层次、全方位的财政监督检查机制。2003年以来,全市共检查单位5214户,检查发现违纪金额42099.26万元,检查发现违纪户数1515户,处理1240户,有力地促进了财政收支的规范运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财政监督体系建设—改革开放30年来,经过吕梁财政人的努力,吕梁财政管理水平得到很大提高,构建起了完善的公共财政框架体系。
(二)支农资金整合出的“吕梁经验”
“我们在这里移民建新村,大家干不干?”受尽了吃水难、上学难、行路难的9个村民小组长异口同声地说:干!2004年春节期间,石楼县教朋焉等9个自然村的村民小组长作出了这个也许是他们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
三年多时间过去了,石楼县共整合扶贫、水利、教育、卫生、交通、以工代赈等各类资金1.6亿余元,累计移民1969户、9500人,建成移民新村19个,建移民住房14.25万平方米,其中向教朋焉村投入各类资金达576万元。教朋焉村也由此成为石楼县第一个整合支农资金“吃螃蟹”的村,第一个支农资金改革的“小岗村”。
2007年以来,以石楼县为代表的整合支农资金的“吕梁经验”,打破了老区的宁静,一时间成为省内外关注的焦点,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专门就此做出重要批示,财政部在全国支农资金整合专题会议上号召推广吕梁经验。
支农资金整合的核心是把钱用在刀刃上,按照“多条渠道入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财政统一管理模式,集中力量办大事。具体讲,就是改变过去各类支农资金“撒胡椒面”的做法,把财政、以工代赈、危房改造、坝系建设、土地整理、义务教育等各类资金进行整合,项目的实施由各部门、单位负责,不改变性质和用途,修路资金修路,移民资金移民,财政部门负责协调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报帐拨付,做到“各炒一盘菜,共做一桌席”,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2004年以来,吕梁财政部门先后在石楼、岚县、孝义、方山四个县市进行了试点,得到了财政部、审计署、省委、省政府和省财政厅的充分肯定,更得到了国家、省主要领导的一致赞同与高度评价。2007年8月7日,温家宝总理在审计署重要信息《山西省石楼县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效果好》上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要总结石楼县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的做法,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有关领导先后二十多次深入吕梁指导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捆绑涉农项目集中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功过的意见》,及时在全市13个县市区全面推行了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我们把各级政府安排的“三农”资金、企事业单位帮扶资金、社会支农资金以及村民自筹资金全部纳入整合。凡是用于农村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的资金,用于农村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农村公共服务和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不分渠道,全部纳入资金整合。据统计,截止2008年,全市13个县市区共整合支农资金34.94亿元,其中,各级政府投入8.22亿元,机关企事业单位帮扶13.31亿元,村委自筹及农民投入13.14亿元。各种渠道的资金相互匹配,形成强大合力,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新农村建设持续、深入、健康发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