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将出台多项措施,以保障水体功能和饮水安全为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防治水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保障引水安全,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强化建设项目监管。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建设项目的审批,全面清理违法建设项目。二是强化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各县(市、区)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对现有工业企业实行分类处置;环保部门对企业治理情况实施定点监控,对黄河、汾河流域范围内的重污染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全面启动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三是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监管。加大黄河、汾河流域内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四是强化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各县(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污水管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五是强化黄河流域(汾河流域)水环境监管。建立黄河、汾河流域内各河流水环境质量、入河排口、重点污染源三位一体的水环境监督管理体系。 (李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