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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三个到位”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
来源: 吕梁日报 日期: 2009-01-09 责任编辑: 赵鹏跃
 

近年来,方山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并努力做到了“三个到位”,收到了良好效果。

该县一是坚持信访责任落实到位,具体到人。明确规定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归口抓。并要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真正担负起三种责任: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责任、妥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的责任、深入一线疏导处理集体上访的责任,进一步夯实了信访工作的领导个人责任、部门连带责任。二是坚持责任追究执行到位,不留情面。对敷衍塞责、处置信访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县纪委严肃对其进行责任追究。近一年来,全县共实施信访责任追究46人。三是坚持信访监督落实到位,不留死角。县纪委、监督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信访督查制度,形成了各级领导重视、措施得力、重要信件一查到底的良性工作机制。     (王少科 王鑫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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