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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察:走出行政审批监管新天地

来源: 研究室         日期: 2009-01-15


——关于广西、天津行政审批中心电子监察的考察报告

为了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真正使行政审批各项环节置于电子监控之下,使我市行政审批大厅实现“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之目的。近期,吕梁市政府组织市监察局行政效能室和孝义、柳林、交口、兴县、岚县5个县(市)监察局主要负责人,赴广西、天津就政务服务、行政服务中心的电子监控系统进行了考察学习。通过考察学习,感触颇深、启发很大。笔者认为广西、天津,尤其是天津政务、行政服务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成功运行是监察方式、监察内容、监察手段和政府运行机制的变革和创新,对我市充分发挥行政监察作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确保依法行政,切实解决我市目前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的缺乏有效监控手段等问题无疑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广西、天津政务服务、行政服务中心的基本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天津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广西和天津人民政府为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按照便民利民原则设立的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相关业务的场所。

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于2007928日开始正式对外运行,政务中心位于南宁市怡宾路6号怡宾大厦,使用总面积12250平方米,共5层,其中13层为部门服务窗口,4层为会议室和管理办公室,5层为公共资源审批中心。进入中心部门61个、服务项目1506项,中心设有服务窗口139个和电子监控装置、触摸屏、大屏幕显示器、等离子显示器、排号机、咨询导引台、填单台等服务设施,中心工作人员有320名。电子监控辐射全区1个自治区级、14个市级、97个县(区)级政务服务中心。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于2004111日正式运行,占地面积2.3公顷,建筑面积26653平方米。大楼主体地下一层,地上三层,一层、二层全部作为对外办公服务使用,三层为会议服务区及办公区。设有4个办事大厅、18个功能服务区、160个窗口、66个审批室。进驻的市级部门共85个,其中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69个,配套服务部门16个。进入“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配套服务事项共924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审批率达94.6%。电子监控辐射全市18个县(区),中心工作人员有426名。“中心”以行政审批事项为主线构建了行政审批服务平台、行政效能监察平台、要素配置平台、社会服务平台“四个平台”。

广西、天津政务服务、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范围包括:一是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及其他相关业务;二是提供相关政策咨询,介绍办文规范、办事程序和业务流程等;三是银行统一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四是提供自助网上申报、查询服务;五是接受意见、建议和投诉。

广西、天津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中心管理与服务:两中心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政务中心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监察局效能室和效能投诉中心负责受理意见、建议和投诉,并从各单位人员入驻大厅,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项目规范办理等方面全程介入监察,保证政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服务和相关业务的高效和有序。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区、市政府办公厅一名常务副主任兼任,内设综合处(办公室)和管理协调处(业务科)。特别是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驻中心工作人员组织关系全部纳入中心党委统一管理,市监察局效能室主任为中心党委委员;各驻中心部门都设有首席代表,由部门“一把手”授权处理业务审批事宜,需部门领导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由首席代表告知部门班子成员前来中心现场研究定夺给予办理,不会形成“厅外审批”现象。

二、广西、天津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以及运行的基本情况

两个中心电子监察系统是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指示精神,经区、市政府批准,由区、市监察局与市政府办公厅和信息网络等部门一起开发建设的,主要用于对全区、市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两中心电子监察系统由内网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行政审批网站组成。

内网系统是电子监察系统的核心,构建在区、市政府政务内网上,与互联网物理隔离。内网系统包括监察数据采集子系统、行政审批监察子系统、行政审批效能评估子系统、综合查询子系统、统计分析子系统、投诉处理子系统、系统管理子系统等。

视频监控系统主要是通过在区、市行政服务中心和中心辖区内的办事中心设置视频监控点及相关网络,由市监察局进行远程视频图像监控,实现对公务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的有效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可以同步录音录像。

行政审批网站构建在互联网上,是行政审批系统对外的窗口,主要提供行政审批信息服务和接受群众投诉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主要有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四大功能。

实时监控

实时监控通过两个方面实现:一方面,运用电子监察内网系统与全市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业务系统直接对接,自动实时采集每一项行政审批办理过程的信息,实行同步全程监控;另一方面,通过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办公现场监督。

实时监控的内容包括综合监察、过程监察和异常监察。

预警纠错

预警纠错是指对行政审批超时限、违规收费、违反审批程序、违反政务公开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批准等违规行为,分别发出预警信号、“黄牌”和“红牌”信号,并自动通过手机短信息通知承办人、审批人和批准人等责任人,监察机关进行监督整改和追究责任。

绩效评估

广西的绩效评估目前处于起步阶段,运行良好的天津市行政审批绩效评估量化标准,分若干大小项内容考核部门的审批绩效和考核岗位人员的审批绩效。量化标准涵盖行政审批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各个环节。电子监察系统根据量化标准,可自动对各部门、各岗位的行政效能进行打分、考核和排名。考核结果每月在内网、外网上向各级领导和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信息服务

系统可向群众、各级领导、各部门提供行政审批的各种信息。通过行政审批网站或办事人员前来获得的IP卡,可以任意查询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内容、设定依据、审批数量及方式、审批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格、受理机关、决定机关、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审批的法律效力、收费、年审或年检等办事指南;可以随时查询每件行政审批的实施情况和办理结果;可以随时将系统监控和突击检查所得情况以《电子监察情况专报》形式向市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信息。此外,电子监察系统与有关职能部门查询系统等业务信息系统连接,可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主题监察

主题监察包括综合监察、期限监察、收费监察、异常监察、投诉监察、绩效评估、网络监控、数据分析、程序监察、特别程序监察、重大投资项目监察等方面。通过主题监察,使得审批行为更加规范,监察方式更加直观,把原来系统中不便操作、不易监控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直接展示在监控屏上,提供声音、图像、自动报警。

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电子监管

天津市利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数据交换平台,与重大投资项目审批部门进行数据交换,通过项目统一编号,将重大投资项目各个离散的审批环节串起来进行监察,建设了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电子监管系统,增设了并联审批、提前介入、在线协商、信息共享四个主要功能。

广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应用不到一年,取得了明显效果。平均实际办结时间从平均法定办结期限22.42天缩短到4.31天;办理提速72.02%,群众满意度为99.90%;其中,窗口即办件的平均办结时间为2.73分钟。天津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应用三年多来,日均接待申请和咨询人员1500人次,受理办结各类审批事项500件以上。便民快捷的办事效率和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受到了企业、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三、考察学习的几点体会

广西、天津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面的一些做法和成效,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将信息化建设作为行政审批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广西、天津两中心,特别是天津市政府以电子政务为突破口,以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能为核心,强调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政府的有效管理,使行政审批的各项监管工作更加严密、有效,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二)制度严谨、机制完善,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

为使各部门最大限度地实行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防止信息垄断,广西、天津市先后出台《行政许可绩效测评电子监察办法(试行)》、《行政许可电子监察预警纠错办法》和《行政许可网上投诉处理办法》等管理办法,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充分发挥其监控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强化管理、监督有力,促进了行政审批工作的良性运行

两个中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初期,针对多个部门受到“黄牌”警示的现象,市监察局采取“黄牌”办班、“红牌”究责的办法,促进了部门认真抓好整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特别是天津每月在外网上公布各部门的绩效排名和视频监控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违规行为自动发出警告,发挥了监督的威力。

四、对我市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建议

我市政务服务工作起步较晚,中心尽管围绕着“服务内容求全、审批程序求简、工作节奏求快、承诺时限求短、实施成本求低”的工作目标,然而作为全市行政审批的综合性服务窗口离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距离。尤其是电子监察系统网络建设目前还是空白。对此,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领导,使系统建设有组织地尽快实施

建议我市尽快成立由市监察局、市政务中心、市财政局、市政府信息中心等为成员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方,积极争取下拨资金将我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尽快实施启用,并为监察效能机构进一步加强力量,充实人员保证正常运行。

2、强化各部门对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的认识

要充分认识到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不仅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各部门行政效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需要,更是监察方式、监察内容、监察手段和政府运行机制的变革和创新,是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的需要和标志。因此,各部门必须以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和大局利益,无条件地按照建设电子监察系统的需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3、分步实施,稳妥推进,逐步建成涵盖市级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非许可类审批事项以及部分面对公众的行政机关服务项目

目前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级行政许可项目梳理工作已完成,我市可先对各部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情况进行全程监控,通过实践,总结经验后再将条件成熟的孝义、柳林、交口、中阳等县、市行政机关服务项目纳入联网监控。

4、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避免重复投资,实现审批业务工作与电子监察工作的有效整合

我市与广西、天津相比较,电子政务、信息化工作基础仍存在着较大差距,我市应根据实际情况,将行政审批业务功能进行有机整合,真正实现平台整合资源、共享数据,为电子监察的启用奠定资源性的基础工作。

5、加强培训,提升电子政务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要加大培训力度,根据系统运用的需要举办部门领导以及审批业务工作人员的电子政务培训班,提高整个领导层的信息化决策意识和执行层的信息化操作能力,从而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真正成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洁从政的有效手段。

6、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工作目标管理,强化对各审批主体部门以及审批业务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

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监察、分析结果作为考核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业务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标,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的全过程实施网上监控、网上督办,有效杜绝“吃、拿、卡、要”、办事推诿等不良现象。加强大厅全体干部职工的紧迫感、危机感,挖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干部职工积极向上、奋发努力,从而推进全市政务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充分展示吕梁政府执政为民的“窗口”形象,打造便民利民的政务平台做出积极的贡献!

                         (作者:吕梁市政府副秘书长闫玉平;市纪委监察局主任郝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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