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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扶贫开发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日期: 2009-02-18 责任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吕梁市扶贫开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人员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

一、基本情况

2008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的要求,于2008821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配备了一名兼职工作人员,编制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在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依法公开单位的机构概况、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法律法规、行政职权和其他信息等,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吕梁市扶贫开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一是及时清理2006年以来部门产生的非涉密信息,在10月份开展了一次已公开信息的清理工作,保证我局信息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2008年我局公开信息12个大项86条,其中:总结计划11条,重点工作1条,业务文件1条,政策法规5条,组织机构10条,扶贫规划1条,移民工程1条,劳动力转移培训2条,经验交流20条,工作动态7条,县(区)扶贫10条,专题报道17条,图片新闻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二是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对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的形式、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三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方面入手,加大推行信息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信息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信息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目录,不但使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信息公开工作更易接受检查和监督。
   
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王殿梁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综合科负责开展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的信息,提高扶贫办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为社会公众对扶贫工作的广泛监督提供条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底我局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等事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信息公开涉及内容不够全面,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栏、电视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还不够完善,今后在这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完善。

二,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从事关扶贫局对外形象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高度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积极性不高。

三,信息来源渠道比较狭窄,今后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收集信息,发挥信息资源共享力度。

四,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和关键部位公开不够彻底。

五,在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20日内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方面做得还不够及时。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逐步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不足,积极向工作开展得好的部门学习,把工作重点放在抓深入、抓规范、抓实效上,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以更良好的形象、更优质的服务、更出色的业绩为吕梁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吕梁市扶贫开发局

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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