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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房地产管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日期: 2009-02-20 责任编辑:
 

一、概述

根据吕办发[200427号文件和20041129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经市编委研究决定,撤消市城市建设总公司和市住房发展管理中心,设立市房地产管理局,为正县级事业单位。将市住房发展管理中心(与市城市建设总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市房改办和离石区房地产开发管理中心整合归并为市房地产管理局,并于20053月正式挂牌成立。主要负责吕梁市规划区内的房建、房管、房改和房流等管理工作和全市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管理等在内的住房保障工作。承担的主要职能有:负责市规划区内房地产行业的宏观管理、房地产业计划统计、房屋管理、产权产籍管理、旧城改造开发建设管理、拆迁安置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房地产开发、评估、测绘、物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法律法规建设、房地产信息发布、引进外资和技术合作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住房保障工作

全年建设经济适用房20.2万平方米;新建廉租住房5.06万平方米;解决廉租住房保障对象4688户,落实廉租住房资金5578.86万元。其中,市本级已有7853.02平方米102套廉租住房投入使用;3085户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贴初审完毕。2008年又落实土地20亩,规划建设廉租住房2万平方米400套。同时为了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贷款难的问题,我们积极开展住房置业担保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共办理担保业务400宗,贷款总额4800万元,累计贷款额达1.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市住房保障事业的发展。

2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

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是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是2007年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的延伸和加强。根据建设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2007]87号)和吕梁市城建局《关于进一步引深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吕建字[2008]109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吕梁市本级规划区内专项整治实施细则,并召开了两次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对全市规划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五个开发企业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罚款处理,罚款金额2万元。在边整治边审核的过程中,逐步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秩序。

3、业务工作

1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总数4132件,测绘面积71.10万平方米,登记总面积61.05万平方米。其中:初始登记1369件、62.98万平方米;转移登记279031.80万平方米;他项权利登记211件;补证登记9件。

2房地产交易管理。办理房地产交易业务2300宗,实施管理面积50万平方米。

3房屋租赁管理。房屋租赁登记建档2200宗。其中:大型市场7个,独立性门店1500个,集体租赁单位42个,住宅租赁50个。发证2200份。

4房地产开发销售情况:2008年全市房地产施工总面积873615m2,其中住宅面积792678m290平方米以下住房225987m2140平方米以上3500m2,新开工面积184743m2,竣工面积74674m2,商品房销售面积51466m2(同比下降67%),空置面积28378m2,销售套数6148套,销售金额为43510万元。同时,结合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为2个开发企业的2个开发项目核发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一步加大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

5物业管理:全年为22个物业管理企业年检了资质证书,指导物业企业规范运作,物业管理队伍持证上岗。对20个单位发出归集住宅维修资金的通知,归集代管维修资金160万元。8月份,组织城区各物业企业的经理、从业人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培训,大大提高了我市物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力地促进物业行业的发展。11月份,组织了城区十余家物业企业的经理,在云南考察学习数日,为我市物业管理企业下一步评选“示范小区”的提供了认定标准和示范样板。

6档案综合利用方面。面向职能科室、社会各界及群众查阅利用档案630人次,注销房屋他项权利43宗。

(二)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2008年,按照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逐步在局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开。

(三)其它方式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除了以本局政务网站外,还资料查询、现场公示和咨询台等多种方式同时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且不属于按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

(二)受理情况

1、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联系电话:8212500

2、受理对房地产档案信息的公开查询服务:房地产相关档案。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联系电话:8212567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8年,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0起。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好的做法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责任落实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针对我局工作实际,及时组建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由王正平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房产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局办公室。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并要求各部门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各部门都能认真贯彻落实,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承办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开展了信息梳理工作,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

(二)建立健全保障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我局建立了增改政府信息的申报制度,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各部门承办人员及时予以公开,报相关局领导及保密部门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完整,界定准确后交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在两个工作日内上房产局电子政务网站予以公开,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目录》。对于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稳妥处理,做到规范受理行为,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三)结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更新信息公开政务网站

我局根据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工作连续不间断。新增了一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08年又补充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合同备案,房产证查询等工作专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除上政务网站予以公开以外,还利用触摸屏、大屏幕、查阅点资料查询以及告示牌等形式予以公开。

(四)建立信息公开监督机制,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我局搬迁新址办公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了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等内容,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把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我局还对照《条例》要求,对信息公开承办人员进行了岗位培训,提高他们的能力素质。2007年以来,没有发生对公开权利人的申请推诿、拖延或应公开不予公开的问题,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涉及房地产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例如公示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除网站外,进一步加强其它形式的信息公开。在房地产交易市场和办证大厅等服务窗口完善电子大屏幕、触摸屏和公示栏等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利用各项条件,开展房产政务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各环节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2009,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做好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动全市房地产行业创新发展和繁荣进步,为“创新吕梁”、“和谐吕梁”建设做出更多的贡献。

 

 

 

               吕梁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00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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