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梁银监分局坚持以科学发展、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为原则,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山西银监局和吕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银行业监管的实际,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确定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同时,也发现当前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备与开展情况,成立“吕梁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各科室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分局领导多次强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同志要积极参加上级和市政府组织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水平,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高业务水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上级和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制定《吕梁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制度为先、统一领导、协调推进、责任明确、约束有力的管理原则,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方便使用。同时,要遵守各项保密制度,注重信息安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对具体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等进行详细规定,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打下了基础。根据分局实施办法,做好分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阅和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准备,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等资料,落实了分局接待人员,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分局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全文电子化达100%。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法规规章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业务类信息、行政职权类及其它类信息。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开吕梁银监分局内部机构设置及其相关工作职能;二是组织各银行业机构开展金融法制宣传,多次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服务,印发宣传资料,为社会公众现场传授金融产品、服务和金融监管方面信息,解读政策法规,受到了公众的极大欢迎;三是及时向各银行机构公开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程序及资料报送要求、行政处罚事项等信息;四是每季在《吕梁日报》上公开辖区金融统计信息,及时在《吕梁日报》上公开银行业机构换发金融许可证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分局2008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文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情况
截止2008年底,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12次;其中当面咨询接待5次,电话咨询7次,主要内容均为银监会、山西银监局已主动公开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种养植专业合作社等小型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审批流程及申请资料等。对此,我分局接待人员均查阅、打印相关文件予以当面答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分局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我分局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一)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实际支出;
(二)无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费用支出;
(三)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和银行业机构、加强沟通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规则;研究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信息的公开。
2.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我分局费用紧张,没有资金在外网上建立自己的网站,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难以保证工作需要,更无法满足公众需求。迫切希望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以政府外网作为银监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力平台,切实加强政府网站信息集中查阅服务功能,确保公众及银行业机构充分享有知情权。同时,增强监管工作透明度,确保监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等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4.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200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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