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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农村住宅楼房化,是我县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面临的全新课题。2008年以来,我们立足交城实际,认真谋划,积极引导,稳步推进,在农村住宅楼房化方面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在新农村建设方面迈出了积极的一步。
基本情况
2008年以来,我们按照党的十七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作出了在全县平川一律停止建设独家独院住宅的决定,本着先行试点、逐步推行的原则,在条件成熟的一部分农村启动了住宅楼房化工程,共涉及洪相乡广兴村、天宁镇西街等9个村,总投资8718万元,总面积50万平方米。目前广兴、西街等3处住宅小区工程主体基本完工,农村住宅楼房化顺利起步。
主要做法
(一)立足县情,科学谋划
交城县山多川少,平川面积130km2,仅占县域面积的7.2%,却承载了全县75%的人口、80%的经济总量,山川发展极不平衡。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龙头”在平川,但平川人地矛盾日趋突出。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节约用地、集约用地成为一个十分现实而紧迫的问题。省级的交城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12.6平方公里,新修编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将城区控制面积达到36.4平方公里。全县工业用地及村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占地占到了平川总面积的近40%,且多少年来农民对宅基地的需求在不断增加。交城特殊的县情,平川有限的发展空间,决定了必须坚持城乡统筹发展。集约利用土地,实现土地利用效益的最大化,已经成为交城实现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此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需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而目前,农村独家独院的居住格局,不利于各种资源的低成本配套,不适应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和提升群众生活质量的要求。特别是城郊村,再建设独家独院的平房或小二楼,已经不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必然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的成本。鉴于此,县委、县政府于2007年提出了“平川城乡统筹一体化,山区农村布局集中化”的新农村建设思路,作出了“平川农村一律停止建设独家独院住宅,逐步实现居住楼房化”的新部署。这既符合国家节约利用土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也符合交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
(二)政府引导,民主决策
推行农村住宅楼房化,是农村住房建设的一次革命,也是对农民沿袭多年的传统思想、传统生活方式的一次革命,面临的矛盾和困难可想而知。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坚持正面宣传有关政策,积极引导,决不搞行政命令,不搞统一推进,不搞“一刀切”,而是把决策权交给行政村,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真正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做到群众的事让群众自己来决策。在推行中,每个村都要召开党员代表议事会、村民代表议事会,事先征求群众意见。群众同意后,由“两委会”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而后将方案再次提交党员代表议事会、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通过后公布于众,在更大范围内征求群众意见,直到绝大多数群众满意为止。对楼房选址、楼层及每平米定价、楼房设计、付款方式等都要民主决策,广泛听取和吸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使农村住宅楼房化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真正让老百姓接受。如洪相乡广兴村,在推行过程中,村两委研究出台了《关于开发新兴住宅小区的若干说明》,并在召开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联席会议认真讨论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而后在全村主要街道张贴,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群众提出的疑问,村两委再次召开会议研究,并出台了《补充说明》答疑解惑,打消群众顾虑,在村民决策的过程中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目的,为工程的顺利高效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阳光作业,公开公正
农村楼房建设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凡是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事,都要及时公示、全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从而保证整个实施过程的公开、透明。为消除村民对工程运作的顾虑,如工程质量如何保证、工程资金如何管理、配套设施如何完善等,村两委专门成立了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小区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设专户、立专账,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楼层的分配是群众关注的一个环节,为了在分房过程中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广兴村召开了所有报名户参加的分房大会,当场通过分房办法,并现场制阄、现场抓阄,根据户型、层次的不同,先后进行了90轮抓阄,现场井然有序,事后没有闲言。
(四)以民为本,统筹兼顾
在推进住宅楼建设中,各村始终坚持以民为本,尽可能照顾各方群众的利益。鉴于村里每家每户收入不同、人口有多有少的实际情况,将单元楼户型分为80m2、100m2等多种类型,售价按成本价计算,根据层次的不同略有浮动,使每户村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房款分期交付,到工程全部完工后付清,有效减轻了村民的经济负担,避免了因购房而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同时,对于学校的教师、对本村发展贡献突出的企业家、经济确属困难的个户,根据各村实际给予一定的优惠,体现对他们的关心和照顾。
几点思考
(一)实行农村住宅楼房化是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土地的供需矛盾将日趋突出。立足长远发展,统筹安排,科学谋划,积极引导,稳步推进农村住宅楼房化进程。如广兴村,新兴住宅小区一期工程占地25亩,可解决240户的住房问题,如果继续批建平房,按每户宅基地0.3亩算,需占地72亩,这样可节约土地47亩。特别是在城中村、城郊村推行住宅楼房化,还可以为推进旧城改造创造条件。同时,实行农村住宅楼房化,便于公共设施的统一配套,是一举多得的大好事。
(二)坚持民主决策是新时期对村级事务运作的基本要求
在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多元化,利益要求多样化。特别是村民自治推行以来,群众的政治参与意识、民主意识、自主意识不断增强,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热情普遍高涨。这就要求基层组织要积极转变执政理念,着力提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尊重群众意愿,顺应群众期待,把群众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热情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要坚持“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的事大家办”,鼓励和引导群众参与决策,吸纳群众的正确意见,把决策的过程变为群众意志表达和意见统一的过程,既保证决策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加深群众对决策的理解,增强他们贯彻实施决策的自觉性。只有这样,农村各项工作才能够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才能按照预期目标顺利健康地推进。
(三)坚持公开公正是新时期村级事务运作必须坚持的准绳
当前农村的大多数矛盾是由于基层干部办事不公开、不公平引起的。要想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促进村级各项事务的顺利高效开展,就必须从思想上确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理念,坚持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实践证明,办事越公开,越有利于群众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越有利于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越有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公开公正是新时期衡量村级干部执政能力和水平的一根标杆,是消除干群矛盾,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的一个重要途径,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根本办法。
(作者:中共交城县委书记 张亥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