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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吕梁最大的民生问题

来源: 研究室         日期: 2009-05-18


吕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张九萍

 

吕梁作为全国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之一,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60%以上,农民增收始终是摆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先后出台的六个关于“三农”工作的“1号文件”,以强农惠农、改革创新为主要手段,全面促进农民增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从200810月份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的影响,农民增收面临着农产品价格下跌、农民工返乡回流增多等诸多困难,加之去冬今春我市大面积持续干旱,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遇到了空前困难。最近一段时间,我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围绕农民增收问题开展了一系列调研。通过调研深刻认识到我市农村最紧迫、最突出的民生问题是农民收入增收问题,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吕梁最大的民生工程。

一、我市农民收入的现状与特点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三农”工作,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加大扶贫开发,有力促进了农业稳步发展、农村繁荣稳定、农民持续增收。就农民收入情况看,主要呈现出如下特点:

1、农民收入增幅大。改革开放30年来,我市农民收入大体分三个阶段:农村发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变革,1978年至199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62元增加到1417元,二十年年均增长16.9%1999年至2001年三年间,由于农产品价格低迷、农民负担较重等原因,农民收入增幅有所减缓。2002年起,我市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又呈较高速增长,由1442元增加到2008年的3200元,增加了1758元,年递增20.3%,增幅之大为历史之最。

2、劳务收入比重大。近年来,全市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抓手。2008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2243元,占到农民总收入的70.1%,比1999年提高59.2个百分点,而且农民收入增收额的50%来源于劳务收入。

3、政策增收作用大。随着国家全部免除农业税以及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全市减免农民农业税和“三提五统”1.04亿元,人均减免32.72元;享受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良种补贴等各项政策补贴达2.3亿元,人均增收80元。这一减一增直接使全市农民人均受益112.72元。另外,退耕还林还草、扶贫开发等也为农民增收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4、城乡收入差距大。2008年与2000年相比,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了2095元,年递增23.7%,而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了8720元,年递增28.8%。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以农民人均收入为1)2000年的3.1:1扩大到2008年的3.9:1

5、不同区域差异大。一是与全省水平比,我市农民收入处于较低水平。2008年全省农民人均收入为4097元,而我市只有3200元,低于全省897元,为全省11市中倒数第二,比倒数第一的忻州仅高300多元,仅为排名第一的太原市的一半。二是我市平川和山区农民收入差异大。2008年平川四县农民人均收入均在4000多元,而南北五县农民人均收入只有1000元出头,而且差距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三是不同经济区域农民收入差差异大。2008年交城工业园区所在的夏家营镇依靠二、三产业和劳务人均纯收入达4850元,而该县地处山区的庞泉沟镇和岭底乡依靠第一产业和劳务人均纯收入不达1000元。同是交城县水峪贯镇,有矿产资源的东孟村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高达6391元,而纯农业的大游底村只有1040元。

二、制约吕梁市农民收入增长的问题与困难

近年来,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虽然呈持续较快增长态势,但主要来源是劳务性、政策性的增收。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实际困难根本性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农民收入增长仍处在一个较为困难的时期,突出表现为农民收入现状处于“三不”状态,思想认识存在“三个”误区,促进增收面临“三大”压力。

(一)农民收入现状处于“三不”状态

1、农民增收的产业基础不牢。就2008年而言,全国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是4700元,全省是4097元,而我市仅为3200元,是全国的68%,全省的78%。同为革命老区,自然条件和我们差不多的延安市,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51元,比我市高出351元,相当于我们一年的增长额。究其原因,主要是农业基础不牢固,农村产业发展中具有比较优势、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产业和产品发展不够,仍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非农产业发展不足,农民增收渠道不广,这是我市与全省和其他周边市农民收入差距大的一个深层次原因。

2、稳定增收的前景不乐观。客观地讲,我市农业基础仍然十分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仍然较为低下,农业靠天吃饭的特征还很突出。特别是前几年我市连续遭受秋季连阴雨灾害,造成大面积红枣霉烂、变质,几乎绝收,致使枣区农民人均收入受到很大影响,2007年全市因持续半个月的秋季连阴雨,仅红枣一项直接经济损失达8--10亿元。加之,我市二产多属重型结构,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十分有限,三产发育滞后,层次较低,对农民增收的拉动作用也不能有过高预期,因此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我市农民稳定增收的前景并不乐观。

3、实现预期目标的困难不小。要实现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翻一番”的刚性指标,我们的任务仍很艰巨。就全国而言,今后每年递增速度必须达到6%,而之前12年为5.5%。从我市来讲,农民人均纯收入要比2008年翻一番达到6400元以上,今后几年每年必须增加267,而之前的12年每年平均仅增加了156元。如果要在2020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万元左右,意味着今后12年每年平均要增加567元以上,保持10.5%的增长速度,而前12年我市的平均增幅仅为8.5%

(二)促进农民增收存在“三个”误区

1、思想认识上的“重工轻农”误区。有不少农村干部认为农民增收只有靠发展工业,走城市化发展之路。而实际上,我市农业发展仍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中,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在广度上还没有覆盖到千家万户,深度上还有待向设施农业、高效农业、生态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参差不齐,多数农产品加工尚属初加工层次,附加值低,资源优势还未得到充分利用,农业发展的潜力还很大。

2、工作思路上的“无为而治”误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的干部认为农业生产、农民增收是农民自己的事,与各级组织和干部没有关系。还有不少干部在指导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上,害怕重犯过去行政干预、瞎指挥的错误,宁可“缺位”,决不“越位”,有的甚至撒手不管,搞“无为而治”。而事实上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许多农民束手无策,无所适从,渴望得到有关方面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3、工作方法上的“宏观指导”误区。近年来,中央和省市相继出台了不少强农惠农政策,不少地方仅满足于传达政策政令,发放各项补贴,对区域内农业产业发展、农民收入增长等重大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和具体指导,片面地认为发展农业产业主要是去争取国家农业开发项目和资金,而不注重本地人力、资金和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综合配套,不注重微观层面指导、管理和服务。

(三)农民增收面临“三大”压力

1、农产品价格低迷的压力。随着农产品供给能力的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供求关系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造成农产品区域性、结构性过剩,价格持续走低,出现农产品卖难、增产不增收,甚至增产减收的现象。与此同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持续高位运行。这样的市场条件下调动农民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的手段受到严重制约。

2、农民工返乡回流增多的压力。从去年10月上旬开始,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众多行业出口增速下降,沿海不少企业减产裁员,加之根据全省安全生产整顿的要求,我市相当数量的厂矿企业关停整顿,大量农民工失岗返乡。截止目前,全市返乡农民工已超过9.3万人,如果这些返乡农民工不能及时再就业,将直接减少外出务工收入9.3亿元,全市农民人均将减收310元。这样,靠外出务工经商来拉动农民增收的渠道受到了严重阻碍。

3、气候的不确定性影响农业生产的压力。去年11月份以来,我市基本没有一次有效降水,干旱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广、受旱程度之重均为历史罕见。目前,旱情仍未解除,夏粮生产形势严峻,秋作物播种大受影响,夺取全年农业丰收难度很大。而自古有“大旱之后必有大雨”的谚语,今年秋天很可能又会出现连阴雨天气,红枣开裂、霉烂的情况可能再度出现,沿黄枣区增收前景尚难乐观预料。这样的天气等自然条件下要保证农业丰收、农民增产具有较大客观困难。

三、千方百计促进我市农民收入的对策与措施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立足吕梁实际,当前促进全市农民持续增收重点要抓好“六个坚持”。

1、坚持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线促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三农”的各项工作都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这条主线来展开。要以“五个全覆盖”为重点,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力求通过“五个全覆盖”,一方面减少农民生产生活支出,另一方面为农民创业增收提供便利条件。特别是要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大沼气建设力度,提高沼气利用率。如交城县的西营镇是典型的纯农业乡镇,他们把高效养殖业作为农民的增收产业,养殖带动沼气建设,仅使用沼气每户年节约2400元,相当于四口之家人均收入增长600元。要以“项目整合、资金捆绑、企业帮建、单位帮扶”四项投入机制为抓手,突出培育新农村建设产业,壮大农村经济,以产业发展促增收。同时,坚持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同步推进。

2、坚持以农业产业化为方向促增收。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一是以壮大特色农业主导产业为目标,按照“一企一园、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特”的要求,搞好产业规划和区域布局规划,集中建设一批大型规模化种养基地和特色专业乡村。如临县去年集中发展规模肉鸡养殖园区3个共30万只,发展设施蔬菜100亩,其中肉鸡养殖每棚年收入最高的达5万多元,移动大棚亩收入1万余元,当年就可回收投资,开辟了产业致富农民的新途径。二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着力抓好67个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尽快推广公司+基地、公司+合作组织、基地连大户及“订单式”农业的运营模式,充分调动农户、龙头企业、社区性合作组织的积极性,联合协作,高起点规划、多渠道筹资,加快基地建设步伐,拉紧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链条。三是建立和发展各种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切实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各种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组织,形成有活力的农村经营体制。

3、坚持以“三大经济林覆盖工程”为载体促增收。要把林果产业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切入点,作为我市转型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作为破解山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难题的有效途径,坚持“山上治本抓生态,身边增绿亮环境,发展干果保增收”的思路,全力推进红枣、核桃、仁用杏“三大经济林覆盖工程”建设,走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合二为一的林业产业化道路,自然形成一个涵盖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的产业,使树林真正变成农民的“小银行”。如临县2008年,全县红枣产量达到2.3亿公斤,总收入2.5亿元,农民人均红枣收入450元,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离石区核桃面积已达到20.8万亩,到“十二五”末全部进入盛果期,按照目前的市场行情测算,每亩可收益3000-5000元左右,仅此一项,农民人均收入可达到6000元以上。汾阳市已建成全国最大的核桃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全市核桃产区农户中有20%的户培育苗木,育苗面积达到5000亩,2008年全市出圃优质苗木400万株,仅此一项,可收入2200多万元。另外,我市干果经济林面积累计达到408万亩,如果按每个劳动力经营30亩经济林计算,可使13多万个劳动力就业。同时,嫁接技术员每人每天可收入150元,一年3个月的嫁接期,每个技术员可收入13500元。同时,要积极推进产业开发,延伸链条,大力扶持发展林果龙头加工企业,通过建立企业、基地、农户的利益合作机制,实现产加销一体化,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产增收。

4、坚持以农民转移就业为重点促增收。劳务输出是我市农民增收的主渠道。一要围绕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培训工程、“阳光工程”和农村零务工家庭消零工程“三大劳务工程”,早部署、早行动,切实抓好劳务输出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努力巩固现有的输出渠道,积极开辟新的劳务市场,确保劳务收入不降低。二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大好机遇,切实抓好市内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与劳务输出工作的对接,最大限度地安排好市内农民工就业,尽可能让农民工分享扩大内需政策带来的就业机会。鼓励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产业,发展传统手工艺制作,增加妇女劳动力收入,如交城县西营镇的东营村去年引进了文园包装公司,解决了当地300个农民工的就业,其中有170多个是妇女,增加了妇女劳动力的就业机会,使该村的农民收入居全镇之首。三要比照下岗工人再就业、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政策,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要对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贴息贷款;要最大限度减免税费支持农民工创业。四要搞好服务。一方面要服务好农民,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促进农民群众生产观念、就业观念的转变和法制意识、民主意识的增强,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加强对农村和农民群众的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服务好当地企业,为企业发展壮大创造宽松的环境,从而拓宽就业渠道。

5、坚持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促增收。改革是农村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一要稳妥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要在严格把握“三不得”政策界限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积极发展种植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机作业合作社、现代农业企业等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体系,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的土地收益和财产性收入。如离石区已形成的40个千亩精品核桃示范园,就是土地流转的很好典范。二要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要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落实税收减免、融资吸储等扶持政策,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服务“三农”能力。要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村级互助资金合作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积极探索发展多种形式担保的农村信贷产品,努力为广大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三要切实抓好农业担保和保险工作。按照“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成立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切实解决涉农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同时,要研究探索农业政策性保险、财政投入和信贷支持相结合的配套政策,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6、坚持以改进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涉农部门干部作风为手段促增收。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涉农部门干部要自觉实践以民为根本、敬民如父母的从政理念,切实做到“常怀为民之心、常思为民之策、常兴为民之举”,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人民,不断提高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能力。一要改进工作方法。要进一步改进抓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法,善于应用市场机制引导农民搞好生产经营,做到抓示范、促全盘,抓重点、促统筹,抓项目、促投入,抓市场、促销售,抓信息、促生产,千方百计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二要转变工作作风。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切实维护好解决好发展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折不扣地把强农举措贯彻到基层,不缩不减地把惠农政策落实到农户。三要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和规范服务的水平,把主要精力用在帮助农民寻找致富路子、传递致富信息、传授致富技术、开辟购销市场、提供各种服务、解决买难卖难等问题上,以实实在在的业绩回报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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