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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政保障 努力改善民生

来源: 研究室         日期: 2009-11-25


坚持以人为本,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近年来,吕梁市财政局以创建责任、法治、效率、廉洁、公信“五型财政”为目标,牢固树立“民生财政”理念,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初见成效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已经成为各级财政部门的自觉行动。解决人民人群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体现,也是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责。建立公共财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我市经历了艰难曲折的过程。2000年全市财政收入仅为10亿元,2002年也只有11亿多。由于受思想、财力和保障能力的“三个局限”,长期以来,市县两级财政只能保吃饭,保运转。支持公益事业发展、支持改善民生主要靠上级转移支付。市县两级并无实质性的作为。“十一五”以来,由于市委、市政府实施了大项目、大开放、大环境工程建设,实施了“双百双千”大会战,全市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财政收入节节攀高,有了财力保障,构建公共财政、民生财政也就变成了具有实际意义的自觉行动。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牢固树立“民生财政”理念,把民生政策是否落实,公共服务是否到位,困难群众的问题是否解决,作为衡量新时期财政工作好坏的主要标尺。对于民生问题,做到思想上自觉而为,态度上坚决而为,行动上主动而为,措施上有力而为。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作了大量工作,认真清理了中央、省、市近两年出台的涉及民生的各项政策规定,重点对涉及本县财政补助的民生政策的补助范围、对象、标准、资金渠道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落实了资金直补政策和“一卡通”补助政策;严格执行了专项资金财政专户的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确保了资金使用效益,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财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事业上主动买单。2007年以来,市县两级财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财政支出着力向“三农”倾斜,向社会事业倾斜,向困难群体倾斜。2008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100.35亿元,其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同比增长34.37%,有力地促进了和谐吕梁建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5485”规划,加大对农业农村投入力度,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农”支出显著增长。认真落实“三个明显高于”的要求,切实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08年,全市涉农资金累计执行32.96亿元,同比增长39.28%,其中:市本级执行2.18亿元,同比增长45.86%。落实了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农机具购置补贴、移民建房、繁殖母猪补贴、种粮农民综合直补等涉农补助政策,推进了农村综合改革。同时,按照“科学规划、项目带动、领导挂帅、财政牵头、部门联动”的思路,继续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力度,2008年全市整合支农资金23.14亿元,其中:各级政府投入8.81亿元,社会帮扶6.29亿元,项目单位和农民自筹8.31亿元,整合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等项目1471个,有力地推进了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增收。2008年,全市粮食总产量达到8.19亿公斤,新发展经济林50万亩,新建新农村226个,稳定转移农村劳动力5万人,减少贫困人口11.8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3200元。

2、提升社会事业保障能力,公共服务支出显著增长。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全年教育支出24.55亿元,同比增长35.44%,其中:市级支出1.23亿元,同比增长37%。“两免一补”、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两区”寄宿制学校建设、中小学维修改造补助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等政策全部落实到位。支持了206所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面积达61.8万平方米。新建改扩建城乡70所中小学,建设面积38.8万平方米。二是大力支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文化体育传媒支出2.5亿元,同比增长33.12%,其中:市本级支出1920万元,同比增长32%。重点支持了38个乡镇文化站、5个图书馆、825个健身工程以及“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重点支持吕梁电视台以及吕梁日报设备改造。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筹集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2.63亿元,其中:市本级配套安排2622万元。13个县市区合作医疗全面覆盖,参合农民262.2万人,参合率达到90.8%以上,90余万人次在医疗救治中得到了实惠。四是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市本级安排3.37亿元,用于吕梁机场、民兵综合训练基地、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北川河整治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筹措资金6.4亿元,支持了横泉水库、吕梁大学以及市区交通、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的建设,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五是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公共安全支出6.67亿元,同比增长83.07%,其中:市级支出1.18亿元,同比增长78%。重点用于安全生产、治超保畅通和信访稳定工作。

3、坚持以人为本,社会保障支出显著增长。全年社会保障支出12.24亿元,同比增长52.1%,其中:市级支出9778万元,同比增长41%。拨付资金22718.8万元,确保了20.01万城乡低保对象和18565名五保户按标施保;拨付资金3190万元,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了医疗救助;拨付资金12979万元,确保了32696名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拨付再就业补贴资金2702.6万元,支助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0508名,帮助360个零就业家庭实现了就业。拨付1738万元,用于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保障了项目区内11450人的住房安全。拨付9749万元,采取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办法,解决了11918户城市困难群众廉租住房问题。安排副食品补贴资金1249万元,支持了生猪储备基地、蔬菜基地建设。拨付2810万元,确保了409辆城市公交、1305辆城市出租车、621辆农村客运车等燃油补贴及时足额到位。及时拨付抗震救灾专项资金4948.3万元,保障了我市援川建房任务的按时圆满完成。

二、保障和改善民生任重而道远

我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虽然做了一些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通过听汇报、看资料和走村入户抽查等调研活动,感到财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在一些层面和一些环节上人民群众还不是十分满意。

(一)配套资金不能完全到位。一是由于全市人均财力低,市级财力十分有限,财政保障范围越来越大,财政支出缺口很大,解决“三农”问题,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协调等民生方面的支出难以做到全面保证。二是县级配套资金不能全部落实到位。2008年,全市19项民生政策中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城市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企业养老保险等7项未能配套到位;少配套资金达3282.26万元,占到应配套资金的49.7%

(二)部分政策执行缺斤短两。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降低民生政策发放标准。由于县级配套资金不能到位,部分县只按上级补助资金进行发放,降低了补助标准。如:每年每人612元的农村低保,多少个县市仅执行300元,对助学金标准人均降低150元等。二是执行政策不严格。存在有个别地方以工本费、手续费等名义克扣补助资金的现象。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自筹20元,按规定可全部用于农民门诊费用,而方山县规定只可用16元。三是对低保补助对象基数审核不严,保障范围过多与过少并存。如方山县城市低保覆盖率达1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而麻地会乡后则沟村农村低保率只有1%,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

(三)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大。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很多惠民政策,但作为惠民政策的直接受益者,农村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非常有限,有些农民对国家的现有民生政策只是一知半解,个别农民甚至脑海中就没有“民生政策”这个概念,对于政策中确定的补助范围、对象、标准、资金渠道和运作程序等,则更是知之甚少。农民对自己究竟应享有哪些惠民政策,应该得到多少补助并不知晓。这样,一方面影响农民群众对民生政策的积极性,如部分农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等政策的参保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对民生政策理解不够全面,容易产生误解。如:按国家规定教辅材料不属于免费教科书范围,教辅材料应在自愿的基础上由学生定购,但大多家长不太了解,误以为学校是乱收费。

(四)运行机制尚待继续完善。近年来,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涉农各项补助基本实现了一卡通(一折通),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群众。但有一些运行机制尚需继续完善。如: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合作医疗证不能通用,参合农民必须在定点医疗医疗就医、买药方可享受合作医疗制定的实惠,而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少(一般只在乡镇卫生院),给农民就医带来很多不便。另一方面,定点医疗机构过少,容易形成垄断,不利于提高服务质量。调研中部分农民反映,定点医疗机构药价过高、服务水平不高,影响农民参合积极性。

(五)监督管理需进一步加强。民生政策从开始实施到最后落实的整个过程中缺乏一个较为严格的监管机制。民生政策执行过程还存在资金到位不及时,政策落实不彻底,甚至个别挤占、挪用、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都需要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三、加强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加大对社会保障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困难市县城乡困难居民应保尽保。全市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预算安排上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各大民生领域的投入,足额安排各类民生政策配套资金,支持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积极开展政策落实活动。要针对目前部分领导和少数财政干部对民生政策认识不到位、底数摸不清、政策吃不透的现状,认真开展民生政策大摸底、大调查、大培训活动,提高素质,夯实基础,细化措施,努力解决民生政策的落实问题。要针对配套政策不落实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市财政对县市区相关资金配套补助办法,实行与县级实际配套资金情况考核挂钩,市级的配套资金要在县级配套资金如数拨付到位后再予补助下达。对虚报配套预算,套取上级补助资金的,要通过预算扣款等方式予以处理。要针对违规使用资金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民生领域财政资金特别是各项涉农资金补贴、社会保障等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截留资金行为,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效益性。

(三)积极落实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对当前面临的就业压力,尤其是残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的就业问题,需要引起各级财政和财政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执行和完善好鼓励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就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再就业培训工作,政府要大力资助,以满足经济结构调整对各类专职人员和熟练劳动力的需求。

(四)强化民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如:电视广播、宣传车、黑板报等媒介作宣传,广泛宣传各项民生政策及其规定;应采取多样化的形式,比如:成立“农家书居”,给每位农民印发《国家惠民政策》、《农业基本政策》、《国家时事政策》等书籍,让农民做到“政策在手、政策与心”,深知国家的大政方针,知道自己应该享受什么,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怎么办,提高全民参与意识,自觉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五)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注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是建设民生财政的重要任务。一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坚持以人为本,以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继续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统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把各类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都纳入覆盖范围。要逐步完善失地农民(即土地全部征用)的养老保障。缴费及保障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合理确定缴费基数和比例,使农民既能缴得起费,又能享受基本生活待遇,基金收支也可平衡。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市救助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和筹资政策,有效整合各类社会救助资源,形成合力,保障城市救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运作。认真落实农村合作医疗政务公开制度,对农民的补偿情况必须逐级公布,接受监督;落实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不断充实农村医疗卫生资源,根据农村地理环境、人口分布、病人流向来配置农村医疗卫生资源,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保证有人干事。探索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环境和医疗条件,全面实行新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四是加大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支持,努力提高社保基金自我平衡能力。

(六)加强监督管理。要对政策落实的各个环节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督,特别是对新型合作医疗中,更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积极探索医疗费用控制的措施,加强政策引导和行政监管,督促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对于医疗费用不合理,医疗服务质量差的医疗机构进行定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调销营业职照,取销行医资格,情况严重的要移交司法部分处理,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吕梁市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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