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4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近三年来的全市环保工作,分析了当前全市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了2010年全市环保工作。会议指出,今年我市将全面启动生态环境整治系统工程,全面开展环境质量提升年各项整治行动,确保“十一五”减排及蓝天碧水工程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构建生态新吕梁奠定坚实基础。市委书记聂春玉,市长张九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志国,市政府秘书长李月勤出席会议。
近三年来,我市坚持实施环保攻坚战略,连打五大攻坚战役,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了阶段性突破。市区二级以上天数由2006年的全省倒数第一,跃升为2007、2008、2009连续三年全省正数第一。市区大气综合污染指数从2006年的4.30,下降到2009年的1.86。从2008年起,市区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09年,全市13个县(市、区)城区大气综合污染平均指数从2008年的2.82下降为2.21。文峪河、岚河等河流的主要污染物浓度逐年下降。全市共削减二氧化硫12万吨,化学需氧量1万吨。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一直保持100%。
吴志国在大会上作了报告。报告指出,从今年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生态环境建设系统工程”,对重点区域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全市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和改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从2010年起至2012年,在继续巩固和扩大三年环保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启动生态环境整治系统工程,通过整治(2010年)、完善(2011年)、巩固(2012年)环境治理成果,全面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今年我市环保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系统工程与实施城乡环境整治系统工程两大任务,全面启动生态环境整治系统工程。以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蓝天碧水工程、“十一五”环保规划为目标,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成投运、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业企业环保设施保运行提效率三项工作为重点着力抓好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污染防治设施监管、农村生态环境示范工程建设等工作任务细化指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努力实现环境监管水平和环境质量的“双提升”。今年,必须完成的五个工作目标是:一、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十一五”省下达的减排任务;二、全面完成蓝天碧水工程建设和“十一五”环保规划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三、吕梁市区二级以上天数要继续保持全省前列,综合污染指数要在上年基础上实现下降,空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余12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要在2009年的基础上继续实现提升。四、纳入考核的县(市、区)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标准,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五、重点区域内工业污染源水、气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率达100%。全市要重点抓好六方面的工作:全面启动生态环境整治系统工程;确保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严格落实环评制度和规划环评工作;积极开展农村生态示范化建设工作;强力推进环保执法监管能力建设;顺利完成“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工作。
聂春玉就做好我市环保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做好环保工作是当前环境形势的迫切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构建和谐生态吕梁的高度,牢固树立“抓环保就是保增长保稳定的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自觉把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作为落实环保工作、建设生态新吕梁的重要途径抓紧抓好。二、提升环境质量是推进生态新吕梁建设的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处理好环境保护与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关系;牢固树立和谐发展观念处理好环境污染治理与保障改善民生的关系;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的观念处理好环境保护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关系。要突出城区整治这个重点,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要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争今年吕梁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其余12县(市)的二级以上天数退出全省排队后10名的位置。三、严格落实环保责任是提升环境质量的必要措施。经济综合部门要科学规划产业布局,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城建部门要系统地规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中的相关任务;水利部门要全面规划主要河道的清理整治;公路、交通部门要加大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县与县公路连接段的绿化、美化、净化力度;电力部门要依法对违法企业实施停电、限电;工商部门要依法对关停企业吊扣营业执照;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开展汽车尾气治理;新闻部门要为环保工作提供舆论支持。聂春玉强调指出,吕梁的发展已进入一个全新的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我们要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以科学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为实现生态新吕梁做出应有的贡献。
张九萍主持会议并讲话。她强调,开展好“环境质量提升年”活动,前提是要认清形势,正视差距,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市委、市政府今年提出要实施“343”项目攻坚战,全力推进八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项目建设的前提是一定要突出绿色、循环、低碳三大特征。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的项目一律叫停。她指出,开展好“环境质量提升年”活动,关键是要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将环境保护工作放到“大安全”的高度来落实责任。政府要对区域环境质量提升承担第一责任;部门要对各自职能范围内环境质量改善的建设、维护、监管承担职责,特别是环保部门要对整体环境质量改善承担统一监管的职责;企业要对工业企业污染承担全部责任。要重点展开行政效能督查,保障工作质量。要继续发挥部门联动效应,深入推进环保工作。市、县两级要广泛组织宣传发动,倡导低碳经济,迅速在全市上下形成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活动的共识,掀起人人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高潮,确保2010年环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会上,张九萍与各县(市、区)长签订了2010年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记者 王涛 通讯员 雒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