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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8-01327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18〕26号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8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吕梁市建设市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成文日期2018年04月27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吕梁市建设市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109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6〕53号)精神,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快发展。建设一批市级“双创”示范基地、支持一批“双创”支撑平台,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双创”模式和经验,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不断优化发展环境。通过示范引领,营造“双创”氛围,激发“双创”热情,调动全民参与“双创”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快“双创”健康、快速发展,为我市经济发展增添不竭动力。

  (二)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到2020年打造10个市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一批双创支撑平台,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操作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带动全市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为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提供强力支撑。

  二、示范类型和布局

  (一)示范类型。

  1.区域性(县市区、开发区)示范基地。以县(开发区)为单位,建设示范基地。

  2.企业性示范基地。以一个法人企业为单位,建设示范基地。

  3.科研型示范基地。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单位,建设示范基地。

  (二)示范布局。

  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特色、资源禀赋等情况,统筹布局市级“双创”示范基地,“双创”工作活跃的可以优先考虑,不搞区域平衡。

  三、工作推进

  分批次、分阶段有序推进全市“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首批市级“双创”示范基地选择“双创”意识较强、“双创”资源丰富、“双创”基础工作扎实的各类主体开展试点。目前已经成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县(市、区)同时也是市级示范基地,享受市级的所有支持。

  今后申请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必须在现有的市级“双创”示范基地中选择申报,不得直接申请省级“双创”示范基地。

  四、支持措施

  (一)资金支持。成功申请为市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的,市、县财政要依据财力状况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基本原则是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程序进行申报立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二)人才支持。一是支持示范基地出台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吸引政策和引入机制,落实社会保障内容,大幅度提高薪酬待遇、福利待遇,改进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建立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吸引高层次人才(团队),特别是领军拔尖人才来吕梁创业创新。二是安排就业培训资金向示范基地倾斜。人才发展资金优先投入到位、可持续增长。三是支持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支持提供优厚待遇吸引优秀大学生创业创新。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四是每年对获得重大科技成果、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优秀人才进行奖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三)金融支持。做好信贷产品的研究、推广,适时推出符合“双创”特点的信贷产品,对“双创”基地建设项目予以信贷支持。研究相关政策,尽可能提供较低利率信贷产品,加强与基地或孵化器、众创空间、咖啡屋之间的合作,推进由基地或孵化器、众创空间、咖啡屋等提供担保为创业、创新主体提供贷款支持,支持“双创”项目做大做强。(银监局吕梁分局、市金融服务中心)

  五、主要建设任务

  (一)区域性示范基地。

  充分结合本区域经济发展的特色和特点,以创业为基础,创新为目标,集聚各类创业创新资源,集聚资本、人才、技术、政策等优势资源,不断探索并形成区域性的创业创新工作机制、扶持制度、典型经验。

  1.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以“放管服”改革为主线,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转变作风、端正态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完善专业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增强创业创新信息透明度。

  2.完善双创政策措施。探索出台打破制约双创发展的制度瓶颈,构建政策措施得力、信息透明公开、资金保障到位、公共服务平台完备的政策体系。提高政府各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性,抓好已经出台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

  3.落实创业创新融资渠道。落实创业投资发展税收优惠政策,营造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规范设立政府双创发展引导资金(基金),丰富创业投资和资本平台,支持创业投资、创新性中小企业发展。

  4.构建创业创新生态。加强创业培训、技术服务、信息和中介服务、知识产权交易、国际合作等支撑平台建设,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发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平台,促进现有各类孵化器转型升级,建设一批新的创业创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咖啡屋。探索设立创业基金,出台对众创空间等办公用房、网络等优惠办法;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等给予税收支持;创新投贷联动、股权众筹等融资方式;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自由组合的户籍、学历等限制,为创业创新创造条件;大力发展营销、财务等第三方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造信息、技术等共享平台。

  5.坚持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建立健全双创容错机制,加强从业人员社保支持,减少创业创新人员后顾之忧。定期选拔创业创新典型、树立创业创新榜样,积极参与双创大赛、双创论坛、、创业培训、双创活动周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营造浓厚的双创氛围,把我市双创向更高层面、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推广。

  (二)企业示范基地

  充分发挥创新能力突出、创业氛围浓厚、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领军核心作用,引导企业把转型发展与双创相结合,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探索形成大中小企业联合实施双创的制度体系,培育一批创业、创新引领性企业,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空闲厂房、场地、楼宇建设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1.构建适合创业创新的企业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强化组织管理制度创新,鼓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支持员工自主创业、企业内部再创业,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2.激发企业员工创造力。加快技术和服务等双创支撑平台建设,开放创业创新资源,为员工创业创新提供支持,积极培育创客文化,激发员工创造力,提升企业市场适应能力。

  3.拓展创业创新投融资渠道。建立面向员工的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创业创新投资平台,整合企业内部、外部资金资源,完善投融资体系,为创业项目和团队提供全方位的投融资支持。

  4.开放企业创业创新资源。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和服务平台,探索服务于产业和区域发展的新模式,利用互联网手段,向社会开放供应链,提供财务、市场、融资、技术、管理等服务,促进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协同创新、共同发展。

  (三)科研型示范基地。

  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载体,深化教育、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激励制度,充分挖掘人力和技术资源,把人才和技术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形成具有吕梁特色的科研型双创制度体系和典型经验,不断增强科研型机构对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

  1.完善创业人才培养和流动机制。深化创业创新教育改革,建立创业理论研究平台,完善相关课程设置,实现创业创新教育和培训制度化、体系化。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

  2.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全面落实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等改革措施,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加大股权激励力度,鼓励科研人员创业创新。开放各类创业创新资源和基础设施,构建开放式创业创新体系。

  3.构建大学生创业支持体系。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等。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允许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构建创业创新教育和实训体系。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兼职创业导师制度。

  4.建立健全双创支撑服务体系。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移相结合。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技术交流、通用技术合作研发等平台。

  六、工作安排

  2018年下半年,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首批市级示范基地的申报、评选、认定工作。被认定的首批市级示范基地结合自身特点,研究制定建设方案,建设方案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审议通过后报市发改委备案。

  2019年上半年首批双创示范基地按照建设方案,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下半年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督促检查。2020年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总结成熟的典型经验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

  双创示范基地所在地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组织体系,把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和载体,认真抓好落实;要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保证政策真正落地生根,进一步释放全社会创新活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建立地方政府、部门政策协调联动机制,为高校、科研院所、各类企业等提供政策支持、科技支撑、人才引进、公共服务等保障条件,形成强大政策合力;要细化评估考核机制,建立良性竞争机制,实现对示范基地的动态调整,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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