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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8-01451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18〕30号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5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印发吕梁市201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2018年05月04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2018年政府法制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现将《吕梁市201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日

吕梁市201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关键之年。吕梁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为主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制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积极履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职责,推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省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根据党的十九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紧扣建设“法治政府”主题,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务实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推进政府法制建设迈上新台阶。

  2.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适时组织召开全市依法行政会议暨依法行政经验交流会,促进工作交流和经验借鉴。

  3.推动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制度,及时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提高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核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4.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推进地方性法规的审议和前期调研等工作。创新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注重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做到少而精、务实管用。

  5.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巩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建设成果。拓展文件审查深度和广度,把好文件法律关、政策关。规范合法性审查文书格式,提高审查意见书质量。实行重大疑难规范性文件组织法律顾问论证审查制度。

  6.进一步健全完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机制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对一些关系群众利益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需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对公众意见要认真研究,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对存在分歧的问题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对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要作出说明。非保密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在指定媒体、公报、网站上公开。

  7.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建立“立、改、废”清单,及时废止、适时修订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符合、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8.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理顺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统计报告、投诉举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执法监督。

  9.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已建立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梳理执法依据,科学分解执法职权,严格依法界定和明确不同部门、不同机构、不同岗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常态化。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全面落实,切实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依据明确、岗位配置科学、职责标准明晰、执法程序清楚、执法责任落实,解决职权不清、责任不明、出现过错难以追究等问题。

  10.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动态组织新进行政执法人员申领山西省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及时为合格人员申报证件;及时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的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山西省行政执法证。开展行政执法资格动态清理,对离开行政执法岗位的,要及时收回其行政执法证并注销,坚决杜绝违规持证的现象。

  1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三项制度”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风险程度、检查任务、检查内容、执法力量等因素,合理制订年度抽查检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本部门制定并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三项制度”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12.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大处罚决定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山西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定》和《山西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各级行政机关每年至少集中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评查结果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布。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完善行政执法机关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明确报备标准,做好年度统计报备工作。

  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13.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工作。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衔接机制,加强对县市区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监督,依法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举报。

  14.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实行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理,积极引导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严格依法公正办案,加大纠错力度,及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推行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制度,解决好行政复议个案以及依法行政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准确报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按规定备案重大行政复议决定。

  15.依法及时承办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规范应诉答辩和举证,提高出庭应诉水平。加强与人民法院的信息沟通与工作衔接,发挥法制部门在行政应诉中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司法建议。

  五、加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16.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及时办理市政府交办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任务,督促指导重大决策承办单位对重大决策事项按决策程序依次推进,提高审查效率和质量。

  17.提高政府法律事务服务质量。围绕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政府和企业、高校战略合作协议,提高合同、协议审查质量,有效降低政府法律风险。

  18.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政府法律事务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统筹指导,扩展工作内容和服务方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政府法律顾问承担专项工作,依法、及时、客观提供法律意见,切实为市政府决策、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

  六、扎实开展政府法制研究宣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19.加强法制培训工作。增强县(市、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公务员的普法教育,学法情况和教育成绩应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更新知识培训,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对测试不合格者限期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建议离岗培训。

  20.强化法制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第八个全省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活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成效及典型经验,努力扩大政府法制工作社会影响力,积极营造依法行政浓厚氛围,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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