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5-30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

吕安办发电〔2022〕1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6月是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动,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深入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今年“安全生产月”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紧扣主题,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市、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特色,制定“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精心安排部署。采取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组织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安全知识讲座”等各类形式的活动充分利用各载体制作、拍摄、播放、推送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宣传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形式扩散宣传范围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重温《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向乡镇(街道)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引深延伸,通过专题研究、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是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学习贯彻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督促他们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主动向职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同时,要注重加大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的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宣传力度。要发动企业职工广泛参与“查找身边的隐患”“我是安全吹哨人”“安全随手拍”等活动,查找身边隐患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

三是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政府五十六条细化措施及市七十七条实施细则,深刻领会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各级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察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

三、精心组织开展“七个专题活动”

1.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专题活动

6月16日,市安委办、离石区安委办将在离石区世纪广场联合组织“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届时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有关企业参与,邀请吕梁广播电视台、吕梁日报社等主流媒体石州之剑等融媒体同步宣传报道。其余各县(市)安委办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各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2.选取重点开展安全知识竞答活动

各县(市、区)、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围绕这一主题,从6月份第2周起分3周择日开展三次“安全知识竞答”公开活动,分别围绕“燃气安全用电安全防火安全三个重点,宣讲普及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置办法,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风险防范和避险意识

3.开展“无休执法月”活动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在6月份全力开展“无休执法月”行动,不间断对所监管行业领域开展检查执法,全面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以实际行动和成效践行“两个维护”,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4.组织参加三晋安全行”专题宣传报道活动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参加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的“三晋安全行”专题宣传报道活动。6月起到12月底采取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各类好的经验做法,畅通监督渠道,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整治”,打击盗采矿产资源查处建筑领域经营性自建房及违法分包转包,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及时报道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通过12350举报热线、119消防举报电话和微信等网络举报渠道,积极举报重大风险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舆论声势。每月20日前,各县(市、区)至少当地主流媒体曝光1个典型案例,并向市安委办相关情况

5.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深刻领会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话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按照方案要求部署推进。在推进中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加强督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要分类整改,及时消除问题隐患。要及时总结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经验做法,通报曝光负面清单和典型案例,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全力推动“三管三必须”实施办法等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提升本质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6.开展安全宣传“五进”专题活动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整合投入,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会网络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安全宣传活动,共同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利用微博、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针对不同行业受众创作发布科普文章、短视频、警示教育片等安全宣传产品,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升安全风险意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7组织开展专题应急演练活动

各县(市、区)6月份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自然灾害防范应急演练,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单位开展灾害险逃生演练。

工作要求

1.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各专题活动要责任到人,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

2.市安委办将在7,对各级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排查隐患数量、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和排名,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3.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531日前确定并报送1名联络员,6月份每周三18:00前,向市安委办报送一周活动开展情况(文字、图片、视频等电子版资料),特色活动当天报送,6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 薛亚伟(17635499007)

                冯 鑫17535840184

值班电话/传真0358-8296739  0358-8296727(传真

电子邮箱:llsaqscy@l63.com

附件:1.吕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吕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填报


                               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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