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汾阳市杏花村镇古泉酒厂 更新时间:2022-11-08
汾阳市杏花村镇古泉酒厂1000吨/年原酒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bhymTGyNJaaGzAu0NW6yQ?pwd
提取码:qxx7
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现场索取
查阅纸质报告书途径:汾阳市杏花村镇古泉酒厂(吕梁市汾阳市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堡村)
(二)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闫总(0358-7520180)
邮寄地址:汾阳市杏花村镇古泉酒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