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县胜利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更新时间:2022-11-11
临县胜利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山西清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临县胜利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增加9号煤层开采及15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环评单位编制完成《临县胜利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增加9号煤层开采及15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征求意见稿)》后(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我单位通过网络平台及报纸进行《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的公示,请广大公众踊跃参加,提出该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与建议,以便完善本工程的开发建设,具体公示内容及时限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①网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p-1T85jaUbicS9N8mF77Q 提取码: f5vg。
②查阅纸质《征求意见稿》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制报告书;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县胜利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县招贤镇工农庄村
联系人:张建民
联系电话:18635828225
邮箱:2996468712@qq.com
2、环评单位:山西清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837134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重点为本项目的周边受影响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p-1T85jaUbicS9N8mF77Q 提取码: f5vg。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 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上。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四、公示时限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限(公示期)及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自本次公示发布时间始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