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 更新时间:2021-10-23
序号 | 举报时间 | 举报内容 | 处理情况 |
1 | 2021年9月1日 | 岚县众旺、岚旺选矿有限公司未取得安全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排放尾矿问题。 | 岚县分局于2021年9月7日分别对其现场检查发现:岚县众旺选矿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目前主体设备安装已完成60%,企业处于建设中。岚县岚旺选矿综合利用加工厂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验收、领取排污许可证,项目已投入试生产。岚县分局于2021年9月15日对岚县岚旺选矿综合利用加工厂存在的违法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处以22.5万元罚款,并责令岚县岚旺选矿综合利用加工厂立即停止试生产,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申领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投入生产。 |
2 | 2021年9月24日 | 山西焦煤集团五麟煤焦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线设施弄虚作假、热备烟囱存在偷排、不按政府要求,履行减产、减排、脱硫废液未经处理直接熄焦等环境污染问题 |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10万吨/年甲醇项目配套的35t/h燃煤锅炉,在锅炉启动期间,公司负责人担心空气量大,容易造成废气超标,该负责人就擅自指使工人,将氮气管插入自动在线监测采样管中,干扰在线监测数据,逃避监管,存在在线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汾阳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汾环违改字〔2021〕057号),要求撤除氮气干扰管线,恢复在线监控系统;依法处以54万元罚款(汾环罚字〔2021〕056号),并将涉案人员徐某某、方某某移送汾阳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