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份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公示

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 更新时间:2021-10-23

序号 举报时间  举报内容                            处理情况
12021年9月1日  岚县众旺、岚旺选矿有限公司未取得安全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排放尾矿问题。  岚县分局于2021年9月7日分别对其现场检查发现:岚县众旺选矿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目前主体设备安装已完成60%,企业处于建设中。岚县岚旺选矿综合利用加工厂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验收、领取排污许可证,项目已投入试生产。岚县分局于2021年9月15日对岚县岚旺选矿综合利用加工厂存在的违法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处以22.5万元罚款,并责令岚县岚旺选矿综合利用加工厂立即停止试生产,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申领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投入生产。   
22021年9月24日山西焦煤集团五麟煤焦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线设施弄虚作假、热备烟囱存在偷排、不按政府要求,履行减产、减排、脱硫废液未经处理直接熄焦等环境污染问题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10万吨/年甲醇项目配套的35t/h燃煤锅炉,在锅炉启动期间,公司负责人担心空气量大,容易造成废气超标,该负责人就擅自指使工人,将氮气管插入自动在线监测采样管中,干扰在线监测数据,逃避监管,存在在线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汾阳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汾环违改字〔2021〕057号),要求撤除氮气干扰管线,恢复在线监控系统;依法处以54万元罚款(汾环罚字〔2021〕056号),并将涉案人员徐某某、方某某移送汾阳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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