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局领导信访接待制度》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2022-07-07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环境保护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切实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信访办法》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局领导信访接待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7日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局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及时解决群众合理环境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依法、及时解决信访问题。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信访办法》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安排

(一)信访接待日。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局领导接待日进行安排,制作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表,并通过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原则上,每次信访接待日由一名局领导接访,对重点信访人和重大信访问题,局领导也可结合工作安排组织约访或下访。

(二)带案下访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从群众举报、投诉的信访事项,特别是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等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件中,筛选出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重信重访案件作为局领导带案下访的重点信访事项。局领导根据案件的需要,带领有关科室人员开展带案下访,由各生态环境分局配合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协调督导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

(三)座谈走访。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环境问题,可采取邀请涉诉代表、污染源企业、环保志愿者、社会组织、环保专家等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举一反三,完善建章立制。

环境信访接待,可以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也可视情约请其他相关单位联合组织。

二、时间及地点

(一)接待群众来访的时间和方式

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时间为每周三,每位局领导轮流安排接待;不定期接待每周三以外的时间,如果发生群众集体上访或有重要信访问题,根据信访事项请有关局领导直接出面接待信访人。

(二)接待群众来访的地点

领导信访接待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一楼信访接待室

三、受理范围

(一)环保业务类

1.涉及民生的重大环境问题; 

2.跨地区、跨部门、跨流域的难点环境问题; 

3.下级生态环境部门或局已经承办,但解决有一定困难,需要局领导协调处理的重大疑难信访事项;

4.其他需要局领导接待的信访事项。 

(二)信访类

1.检举、揭发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环境权益的行为;

2.对生态环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3.对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和要求。

四、不予受理范围

1.不属于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2.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同一问题重复上访并经局领导接待日办理的,或正在处理中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再次提出同一环境信访事项的。

对于不予受理的事项,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信访人应依法向有关机关或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和单位提出。

五、工作要求

1.积极公开接访信息。按计划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工作,将具体工作安排,在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布的内容包括接访领导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及接访日期、参与人员等。

2.严格落实办案责任。要高度重视领导接访工作,强化领导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参加领导接访并统筹协调班子成员接访工作,接访领导对负责的信访事项,要及时落实包案责任,并全程对接访案件的督办和跟踪落实。对上级部门接访受理转办的信访件要优先办理,全面调查,涉及违法行为的从速从严查处,加强与信访人反馈沟通。对一些跨部门的重要、疑难信访问题,接访领导要主动牵头,组织会办,妥善处理。对群众提出的信访要求,凡符合政策规定的,应迅速落实解决;缺乏政策法律依据的,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复。

3.切实加强接访工作秩序。领导接访日期间,执法队须派员参加接访工作,其他科室、各分局根据接访需要随叫随到,积极配合做好接访工作。教育群众正确实行信访权力,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文明信访,确保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4.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要不断完善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接访群众和处理信访问题的成效,把解决环境问题与开展群众思想疏导相结合,积极做好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最大程度地获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有效减少集体访和越级上访。

5.实行限时办结制度。领导在访过程中受理的信访案件,要视案件难易程度,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由接待领导责成有关科室或有关县(区)分局及时处理,并告知信访人答复时限。

6.领导干部下访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一方面要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好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另一方面对群众有要求且有能力解决的问题要坚持有诉必应,有难必帮,有困必解,一时无法办到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需要几个部门解决的,要负责协调解决。

六、附则

本制度未涵盖事项,按国务院《信访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信访办法》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2022年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

接待

时间

 316

 323

 330

 46

 413

 420

接待

领导

 白旭平

 蔡玉洁

 韩建明

 党贵荣

 高建峰

  张玉平

接待

时间

 427

 511

 518

 525

 61

  6月8

接待

领导

 白旭平

 蔡玉洁

 韩建明

 党贵荣

 高建峰

  张玉平

接待

时间

 615

 624

 629

 76

 713

 720

接待

领导

 白旭平

 蔡玉洁

 韩建明

 党贵荣

 高建峰

  张玉平

接待

时间

 727

 83

 810

 817

 824

 831

接待

领导

 白旭平

 蔡玉洁

 韩建明

 党贵荣

 高建峰

  张玉平

接待

时间

 97

 914

 921

 928

1012

 1019

接待

领导

 白旭平

 蔡玉洁

  韩建明

 党贵荣

 高建峰

  张玉平

接待

时间

1026

112

119

1116

1123

1130

接待

领导

 白旭平

 蔡玉洁

  韩建明

  党贵荣

  高建峰

张玉平

接待

时间

127

1214

1221

 1228

接待

领导

 白旭平

 蔡玉洁

 韩建明

  党贵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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