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2022-07-07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环境保护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切实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信访办法》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局领导信访接待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7日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局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及时解决群众合理环境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依法、及时解决信访问题。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信访办法》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安排
(一)信访接待日。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局领导接待日进行安排,制作“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表”,并通过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原则上,每次信访接待日由一名局领导接访,对重点信访人和重大信访问题,局领导也可结合工作安排组织约访或下访。
(二)带案下访。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从群众举报、投诉的信访事项,特别是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等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件中,筛选出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重信重访案件作为局领导带案下访的重点信访事项。局领导根据案件的需要,带领有关科室人员开展带案下访,由各生态环境分局配合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协调督导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
(三)座谈走访。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环境问题,可采取邀请涉诉代表、污染源企业、环保志愿者、社会组织、环保专家等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举一反三,完善建章立制。
环境信访接待,可以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也可视情约请其他相关单位联合组织。
二、时间及地点
(一)接待群众来访的时间和方式
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时间为每周三,每位局领导轮流安排接待;不定期接待每周三以外的时间,如果发生群众集体上访或有重要信访问题,根据信访事项请有关局领导直接出面接待信访人。
(二)接待群众来访的地点
领导信访接待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一楼信访接待室。
三、受理范围
(一)环保业务类
1.涉及民生的重大环境问题;
2.跨地区、跨部门、跨流域的难点环境问题;
3.下级生态环境部门或市局已经承办,但解决有一定困难,需要局领导协调处理的重大疑难信访事项;
4.其他需要局领导接待的信访事项。
(二)信访类
1.检举、揭发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环境权益的行为;
2.对生态环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3.对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和要求。
四、不予受理范围
1.不属于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2.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同一问题重复上访并经局领导接待日办理的,或正在处理中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再次提出同一环境信访事项的。
对于不予受理的事项,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信访人应依法向有关机关或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和单位提出。
五、工作要求
1.积极公开接访信息。按计划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工作,将具体工作安排,在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布的内容包括接访领导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及接访日期、参与人员等。
2.严格落实办案责任。要高度重视领导接访工作,强化领导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参加领导接访并统筹协调班子成员接访工作,接访领导对负责的信访事项,要及时落实包案责任,并全程对接访案件的督办和跟踪落实。对上级部门接访受理转办的信访件要优先办理,全面调查,涉及违法行为的从速从严查处,加强与信访人反馈沟通。对一些跨部门的重要、疑难信访问题,接访领导要主动牵头,组织会办,妥善处理。对群众提出的信访要求,凡符合政策规定的,应迅速落实解决;缺乏政策法律依据的,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复。
3.切实加强接访工作秩序。领导接访日期间,执法队须派员参加接访工作,其他科室、各分局根据接访需要随叫随到,积极配合做好接访工作。教育群众正确实行信访权力,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文明信访,确保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4.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要不断完善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接访群众和处理信访问题的成效,把解决环境问题与开展群众思想疏导相结合,积极做好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最大程度地获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有效减少集体访和越级上访。
5.实行限时办结制度。领导在接访过程中受理的信访案件,要视案件难易程度,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由接待领导责成有关科室或有关县(区)分局及时处理,并告知信访人答复时限。
6.领导干部下访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一方面要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好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另一方面对群众有要求且有能力解决的问题要坚持有诉必应,有难必帮,有困必解,一时无法办到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需要几个部门解决的,要负责协调解决。
六、附则
本制度未涵盖事项,按国务院《信访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信访办法》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2022年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
接待 时间 | 3月16日 | 3月23日 | 3月30日 | 4月6日 | 4月13日 | 4月20日 |
接待 领导 | 白旭平 | 蔡玉洁 | 韩建明 | 党贵荣 | 高建峰 | 张玉平 |
接待 时间 | 4月27日 | 5月11日 | 5月18日 | 5月25日 | 6月1日 | 6月8日 |
接待 领导 | 白旭平 | 蔡玉洁 | 韩建明 | 党贵荣 | 高建峰 | 张玉平 |
接待 时间 | 6月15日 | 6月24日 | 6月29日 | 7月6日 | 7月13日 | 7月20日 |
接待 领导 | 白旭平 | 蔡玉洁 | 韩建明 | 党贵荣 | 高建峰 | 张玉平 |
接待 时间 | 7月27日 | 8月3日 | 8月10日 | 8月17日 | 8月24日 | 8月31日 |
接待 领导 | 白旭平 | 蔡玉洁 | 韩建明 | 党贵荣 | 高建峰 | 张玉平 |
接待 时间 | 9月7日 | 9月14日 | 9月21日 | 9月28日 | 10月12日 | 10月19日 |
接待 领导 | 白旭平 | 蔡玉洁 | 韩建明 | 党贵荣 | 高建峰 | 张玉平 |
接待 时间 | 10月26日 | 11月2日 | 11月9日 | 11月16日 | 11月23日 | 11月30日 |
接待 领导 | 白旭平 | 蔡玉洁 | 韩建明 | 党贵荣 | 高建峰 | 张玉平 |
接待 时间 | 12月7日 | 12月14日 | 12月21日 | 12月28日 | ||
接待 领导 | 白旭平 | 蔡玉洁 | 韩建明 | 党贵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