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2021-04-29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七批  2021年4月2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X202104230024 交楼申乡马家梁村往东500米,有一石料厂粉尘污染环境。(市民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称粉尘问题还是没有处理,主要是粉碎石子产生的粉尘) 吕梁市兴县 大气 群众反映的石料厂为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机制碎石及砂原料隧道洞渣加工厂,该石料厂处于停产状态,场区物料已进入全封闭物料大棚,废料采取了临时苫盖措施。针对4月9日调查发现扬尘污染的问题,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对该厂处以10万元的罚款。针对现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问题,4月13日,兴县应急管理局对石料厂下达停止生产供电通知。 部分属实 兴县生态环境分局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该石料厂对厂区道路采取进行清扫和洒水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已办结
2 X2SX202104230018 举报人反映吕梁市岚县普明镇柳峪村,太钢矿业公司铁路专线:1、公司属黑色金属矿采选行业,列车抛洒现象严重。2、粉尘污染严重。3、噪音严重,监测结果显示夜间噪音超标。4、此专用线遮挡住宅采光,屋里黑暗。村民要求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该专线。 吕梁市岚县 大气,噪音,其他污染 1.群众反映太钢岚县铁路运输专线粉尘污染严重问题。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太钢岚县铁路运输专线柳峪段粉尘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粉尘未超标。2.群众反映列车抛洒现象严重的问题。经核实,火车在装货前对车厢内采用泡沫胶进行密封,在运输过程中车厢顶部采用防抛网遮盖。4.群众反映的太钢岚县铁路运输专线柳峪段噪声及挡光问题。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在铁路线临近柳峪村一侧(北侧),安装了320米长×0.85米高的近轨声屏障。2021年4月16日,第三方监测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监测点位存在噪声超标问题。 部分属实 岚县普明镇政府联合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与第三方监测机构深入柳峪村现场进行噪声超标户范围的划定工作。岚县县委、县政府责成岚县普明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驻村蹲点,与村民沟通,协调解决,化解矛盾,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阶段性办结
3 D2SX202104230056 大七路车辆扬尘大,噪声大 吕梁市离石区 大气,噪音 大七公路是一条乡村道路,同时也是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货运通道,全长约5.8公里。该路段的日常保洁由离石区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负责,经调查,大七公路每天有大量运输焦炭和煤炭车辆的大型货车通行,存在噪音和扬尘污染。 属实 1.针对该路段道路停有运煤大型货车影响正常机扫作业的情况,离石区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增加1辆清扫车进行巡回清扫保洁。2.开展扬尘专项集中整治,离石区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和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在增加机扫频次的基础上,另增加1辆洗扫车、1辆洒水车每周湿扫降尘,同时对该路段的乱堆乱倒的陈年垃圾进行集中清理。

 

  3.离石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和吕梁市公安交警支队加强巡查力度,对车辆不遮盖和抛洒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已办结
4 D2SX202104230059 兑镇韩家滩村华瑞康化工厂,工业废水排入村民饮用水区域,饮用水区域在化工厂区域内,固体废物卖给韩家滩村村民,村民将固体废物参入白灰使用,该化工厂没有环保部门的竣工验收私自生产。 吕梁市孝义市 水,土壤,其他污染 该公司从2021年1月15日起至今停产。1.关于企业产生的废水处理情况。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站(600m3/d)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MBR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8m3/d)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绿化。2.关于企业生产固废处理情况。该公司HF反应炉产生的氟石膏外售给山西东义集团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利用;生产废水处理站沉淀池污泥压滤后外售建材企业利用;各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返回生产系统利用。3.关于竣工验收情况。2020年9月,由山西晋环科源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通过专家验收。4.关于村民饮用水取水点情况。山西华瑞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址附近无水源地,距离最近的孝义市兑镇镇饮用水水源地7.5公里。该公司自备取水井,除满足企业供水外,同时免费为韩家滩村村民提供饮用水。该水井区域内未发现有污水排放痕迹。2020年12月,《山西华瑞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染源报告》显示,企业水井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部分属实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孝义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已办结
5 D2SX202104230025 贺家会乡英雄坪村有一垃圾填埋场环评造假的问题,举报人来电称在吕梁市人民政府网站看到举报办结结果,与事实不符,回复结果称垃圾填埋场实际占用89.9295亩土地,但兴县国土局2018年确认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件号:兴国土 监 2018第2号文件)实际占地132亩,村民手里有土地证明材料。希望督查组重视此事,地方政府不执行相关要求。 吕梁市兴县 其他污染 1.关于实际占用土地情况。2017年,兴县环卫局在办理相关前期审批手续的同时,开始征地补偿工作,当时经原贺家会乡政府、县环卫局、英雄坪村村委三方联合采用人工皮尺测量,初步确定占用土地范围约132亩。根据山西北图测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兴县县域西南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垃圾填埋场实际占用英雄坪村土地89.9295亩。2.环评报告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且通过专家技术审查,环评公开公示、审批程序等符合规定要求,不存在环评造假问题。 部分属实 1.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进一步严格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审批、管理。同时加强对兴县县域西南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在项目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前不得投入建设运行。2.兴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县域西南部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信访调处工作力度,积极面对村民合法合理诉求。 阶段性办结
6 D2SX202104230050 普明镇柳峪村有两条并排铁路:”太兴铁路“和“太钢铁路运输专线”,距离村民家仅有7米左右,影响村民家中采光,噪声扰民,存在安全隐患。(铁路环评造假,环评上写距离村民50米,但实际仅有7米。希望督察组实地检查) 吕梁市岚县 噪音 1.群众反映太钢岚县铁路运输专线距离村民家7米左右的问题。经核实,距太钢岚县铁路运输专线最近一户柳峪村村民直线距离为21米,水平距离为11米。2.群众反映的太钢岚县铁路运输专线柳峪段噪声严重问题。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在铁路线临近柳峪村一侧(北侧),安装了320米长×0.85米高的近轨声屏障。2021年4月16日,第三方监测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监测点位存在噪声超标问题。 部分属实 岚县普明镇政府联合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与第三方监测机构深入柳峪村现场进行噪声超标户范围的划定工作。岚县县委、县政府责成岚县普明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驻村蹲点,与村民沟通,协调解决,化解矛盾,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已办结
7 X2SX202104230026 举报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西崖底村村委两委班子毁坏破坏本村虎山上的退耕还林的林地,进行违规建设蓄水池,用于本村村民饮用。而且水是虎山上煤矿的矿井水,国家规定,矿井水不能用于饮用。 吕梁市离石区 生态,水 1.关于“蓄水池建设”的问题。群众反映的“蓄水池”实山西神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实施的西崖底村引水灌溉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功能是利用该公司净化后矿井水灌溉林地。2.关于占用林地的问题。山西神州煤业有限公司在实施西崖底村引水灌溉工程期间,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790.01㎡。2020年10月27日,离石区林业局森林派出所对该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处以15800.2元的罚款,同时要求该公司采取异地造林恢复治理,造林面积790.01㎡。 部分属实 1.目前山西神州煤业有限公司已在虎山遥沟位置进行了边坡治理、固化和绿化,种植树苗530多颗,完成异地造林恢复治理。

 

  2.凤山街道办加强对该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已办结
8 X2SX202104230039 举报人反映:吕梁市柳林县十八米街东五巷示范街正在进行的雨污分流工程,政府应该加强质量监管,防止出现不合格工程而引发内涝等环境题。

 

  诉求:1.增加雨水排水口,工程施工的雨水管道变细(比以前),为防止内涝,应该在距离门洞街道正中心10-20米的位置增加雨水排水口至少2-4个,这样加快雨水排放,合理施工。2.铺设沥青路面,工程施工破坏路面导致路面污染和不平整,施工完后,应该整体铺设沥青路面,减少二次雨水污染。杜绝纸上整改,希望作为重点环境案件跟踪落实。

吕梁市柳林县 其他污染,水 1.关于工程施工雨水管道变细的情况。田家沟南路东五巷施工过程中设计污水管为DN300,雨水管为DN400,在施工过程中,基于该巷内饭店较多,生活污水排放量大的原因,两侧居民要求保证不破坏原砌体管沟基础上安放雨水管和污水管,把污水管规格变为DN400的钢带双壁波纹管,把原先设计的雨水管规格变为DN300。2.关于增加雨水排水口的情况。田家沟南路东五巷施工过程中共设计6个雨水收集口(均匀分布在整个巷内),可以满足雨水排出的需求。目前,已建成3个雨水收集口,第4个雨水收集口施工过程中,因居民阻挡,目前工程处于暂停状态。3.关于铺设沥青路面的情况。经核实,两侧住户地下室顶板与路面的高度仅为40cm-50cm,大部分住户怕影响了地下室顶板,不同意凿除地下室顶板以上的混凝土路面。在实施雨污分离工程中,只凿除了原管沟部位的混凝土路面,在项目完工后采用混凝土对原路面进行恢复。 部分属实 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在田家沟南路东五巷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施工。完工后及时对原路面进行恢复。 已办结
9 D2SX202104230075 温泉乡白掌村村南30米左右有一“新华科技铝厂”,2014年投产,作业时粉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紧挨居民区,该企业期间发生过爆炸,造成2死还将村民的玻璃炸烂,粉尘污染导致举报人家中的树木遭到破坏。 吕梁市交口县 大气,噪音 1.对于粉尘污染问题。该公司在物料装卸、运输、存储等工序均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存在扬(粉)尘污染情况。结合企业开展的自行监测及山西科利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21年3月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厂界无组织颗粒物、SO、氨监测结果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2.关于噪声污染的问题。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均按环评要求采用减震、防噪、隔音、封闭等措施;2021年4月9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委托山西科利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兴华科技公司厂界噪声、范石滩村和柏掌村敏感点噪声分别进行了连续两天时间的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不超标。3.关于树木被污染破坏的问题。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执法人员对企业厂区四周及附近居民的树木进行了现场查看,未发现树木遭到破坏情况。4.关于企业期间发生过爆炸的问题。原县安监局于2015年12月22日进行了调查,认定该爆炸事故是一起意外事故。 部分属实 1.企业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产生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进一步对产生噪声的各类生产设施,采取消声器及减震器和厂房建筑进行隔音,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确定专人对厂区和厂内运输道路随时清扫,洒水车辆适时洒水抑尘,确保在任何状态下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2.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 已办结
10 D2SX202104230078 宁乡镇尚家峪村,村南火炉沟处,在泄洪水道处有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倾倒(举报人不清楚具体是谁倾倒的)环境脏乱差,无人清理。(向当地12345热线反映,未得到处理) 吕梁市中阳县 土壤 群众反映的宁乡镇尚家峪村南火炉沟处为该村生活垃圾转运暂存点之一,该垃圾暂存点存放有该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和该村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 属实 1.2021年4月26日,宁乡镇政府已协调北京慧丰公司、尚家峪村居委着手开展清理转运工作,截止4月27日已清理转运完毕。

 

  2.宁乡镇政府举一反三,全面摸排辖区内各生活垃圾转运暂存点日常清理转运情况,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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