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2021-05-03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一批  2021年5月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X202104270073 梧桐镇东王屯村,金达焦化集团经常有煤焦油的气味,拉运、装卸时扬尘污染。 吕梁市孝义市 大气 群众反映的“金达焦化集团”实为“山西金达煤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235万吨/年6.98米顶装干熄焦焦炉一期150万吨/年焦化项目处于生产状态,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机焦两侧及炉顶区域未发现烟气逸散,厂区内无异味。调阅该公司2021年4月21日至27日尾部脱硫、脱硝、装煤、推焦地面除尘站在线监控设施连续小时数据,显示均未超标;该公司精煤、焦炭全部存放在全封闭大棚内,物料装卸全部在大棚内并设置雾炮抑尘装置常态化运行;厂区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全密闭,并通过冲洗装置。干熄焦已建设完成,开始调试。 部分属实 1.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孝义分局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4月28日,山西金达煤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无组织排放污染物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已办结
2 D2SX202104270074 兑镇镇韩家滩村复化铝化工厂,该村水源地污染,该企业夜间偷排放污水至水源地,村民无法吃水;烟囱有时冒白烟有时冒黑烟,生产时烟尘污染严重,影响村民种地。 吕梁市孝义市 水,大气,土壤 1.关于韩家滩村水源地情况。

 

  山西华瑞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南山上有公司自备取水井,用于企业饮用供水,2009年以来,韩家滩村民饮用水一直由该公司厂区自备井供给。水井区域内未发现有污水排放痕迹。2020年12月,该公司对厂区水井饮用水进行过监测,监测结果均为达标。2.关于生产时烟尘污染的情况。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调阅该公司正常生产期间2020年每月自行监测报告,监测数据显示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孝义市政府将举一反三,督促相关单位要求山西华瑞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强化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落实,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已办结
3 D2SX202104270082 车赶乡尧子坡村晋煤太钢集团有两个矸石场乱倒矸石,矸石沟位于一号风井口往南200米,没有任何环保手续。尧子坡村北面有个小沟,该企业也往小沟内倾倒矸石。当地环保局不作为。 吕梁市临县 土壤,其他污染 1.关于矸石场环保手续情况。群众反映该公司的两个矸石场,分别为主工业场地临时排矸场、1#风井工业场地临时排矸场。2019年,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尚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关于非法倾倒煤矸石的情况。群众反映的尧子坡村北面小沟的矸石场为该公司主工业场地临时排矸场,矸石场按照环评要求完成排洪涵管、防渗膜及挡矸墙施等相应的配套设施,共排矸约3万吨。2021年3月底,主工业场地井下停止掘进,开始进行提升系统改造工作,主工业场地排矸场暂停排矸。               部分属实 1.4月29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处罚款27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目前该公司正积极对前期存在的未验先投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该企业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力度,注重日常管理,确保稳定达标。 已办结
4 D2SX202104270085 吴城镇兔坪村兔坪石料厂,宏达石料厂在枣林镇粉花坪村,天亿石料厂在平头乡峪家峁村,三个石料厂非法开采,督查检查期间夜间生产,粉尘污染大 吕梁市离石区 生态,大气 1.群众反映的“吴城镇兔坪兔坪石料厂”实为山西楼桥水泥有限公司(石灰岩矿)2.3万吨每年石灰岩石料加工项目,因采矿证到期未换证,2020年10月13日,吕梁市离石区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的主要生产设施进行了查封,一直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无生产迹象。原存储产品外售时,运输车辆行驶有扬尘产生。2.“枣林乡红花坪村宏达石料厂”实为吕梁市离石区枣林乡宏达石料厂1.2万吨/年石灰岩开采加工项目,处于停产状态,待自然资源部门复查验收。场地南侧堆存约有20000吨石子,用绿网苫盖。现场检查,无生产迹象。原存储产品外售时,运输车辆行驶中有扬尘产生。3.“天亿石料厂”实为吕梁市离石区鑫磊石料厂1万吨/年石灰岩石开采加工项目,处于停产状态,现场约有3000吨石子,已全部苫盖。受近期沙尘及大风影响,建设物料大棚时,有扬尘产生。 部分属实 1.离石区自然资源局要求山西楼桥水泥有限公司、吕梁市离石区鑫磊石料厂在未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吕梁市离石区枣林乡宏达石料厂在离石区自然资源局复查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2.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要求三户企业加强停产期间的日常管理,对厂区道路采取及时清扫和洒水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已办结
5 D2SX202104270006 温泉乡温泉街道有一“兴华科技氧化铝厂”,生产作业时粉尘污染;设备全天运行噪声扰民,尤其夜间最为明显;且厂区内存放液碱灌,2015年11月份爆炸过,将附近居民的玻璃炸碎,并造成人员死亡,村民担心存在安全隐患。 吕梁市交口县 大气,噪音 1.对于粉尘污染问题。该公司在物料装卸、运输、存储等工序均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存在扬(粉)尘污染情况。结合企业开展的自行监测及山西科利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21年3月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厂界无组织颗粒物、SO、氨监测结果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2.关于噪声污染的问题。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均按环评要求采用减震、防噪、隔音、封闭等措施;2021年4月9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范石滩村和柏掌村敏感点噪声分别进行了连续两天时间的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不超标。3.关于企业期间发生过爆炸的问题。原县安监局于2015年12月22日进行了调查,认定该爆炸事故是一起意外事故。2016年9月,该公司按照“安全三同时”要求,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建设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评价结论为,该公司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部分属实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交口县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产生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进一步对产生噪声的各类生产设施,采取消声器及减震器和厂房建筑进行隔音,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同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确定专人对厂区和厂内运输道路随时清扫,洒水车辆适时洒水抑尘,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
6 D2SX202104270025 举报人4月8日反映“贺家会乡英雄坪村村北100米处,距离居民区不到500处,正在建一垃圾填埋场的问题。(该填埋场的环评伪造)”的问题后,现出来公示结果与事实不符,存在很大差距,举报人称:公示结果上说的是村民同意修建垃圾填埋场,但实际还有一部分村民没有同意建设垃圾场,公示信息上也未说明环评手续的问题,且公示结果上测量填埋场与居民区的距离的数据是假的,望督察组亲自去现场查处,县政府回复的结果弄虚作假,与村里实际的情况不符,望重新查处案件。 吕梁市兴县 其他污染 1.关于填埋场防护距离问题。根据《兴县县域西南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章节和山西原点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场测量核查情况,垃圾场填埋库区、渗滤液收集池距离英雄坪村最近距离分别为580米、506米,满足垃圾填埋最小防护距离500米的要求。2.关于项目环评办理情况。因该项目原环境影响报告书未把敏感保护目标,英雄坪集水井、人蓄饮用水工程纳入环境影响保护目标,2018年,原吕梁市环境保护局撤销了原兴县环保局作出的《关于对兴县县域西南部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兴环发〔2017〕11号)。兴县兴洁环境服务公司重新编制《兴县县域西南部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兴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了批复。环评报告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且通过专家技术审查,环评公开公示、审批程序等符合规定要求,不存在环评造假问题。 部分属实 1.鉴于县域西南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违法占地问题一直未解决,兴县自然资源局要求县环卫局在与占地村民土地补偿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征地协议后,启动土地征收程序,完备项目用地手续。在未完备征地手续前保持停止施工状态。2.兴县兴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兴县环卫局、孟家坪乡进一步加大对县域西南部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信访调处工作力度,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已办结
7 D2SX202104270034 薛村镇大中咀村,村民:薛某在村南路口右侧的山上开山采石,粉尘污染,破坏林木;黄土堆放在村南的排洪沟内,影响排洪存在安全隐患。 吕梁市柳林县 生态,大气 4月3日至4月28日,薛村镇大中咀村村民薛某断断续续在村内道路旁边采石,准备用于建设住宅,对土层植被造成破坏约0.5亩,毁树5棵。经柳林县穆村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核实,对土层植被造成破坏的地块为荒草地,2021年4月5日,柳林县自然资源局以柳国资停字(2021)第4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村民薛继牛立即停止施工,撤离机具,同时对破坏植被进行恢复。经薛村镇政府调查,群众反映的排洪沟内无黄土堆放,排洪畅通。 属实 柳林县薛村派出所对当事人进行了训诫,严禁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已办结
8 D2SX202104270026 举报人4月12日反映“贺家会乡英雄坪村村北100米处,距离居民区不到500处,正在建一垃圾填埋场,场地土地未变更,未经村民同意并占用村民耕地,破坏林地;该垃圾填埋场紧挨居民区水源地,担心后期存在污染。(该填埋场的环评伪造)”的问题,现出来公示结果与事实不符,望督察组亲临现场,重新查处。当地政府弄虚作假。 吕梁市兴县 其他污染 1.关于填埋场防护距离的问题。根据《兴县县域西南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章节和山西原点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场测量核查情况,垃圾场填埋库区、渗滤液收集池距离英雄坪村最近距离分别为580米、506米,满足垃圾填埋最小防护距离500米的要求。2.关于土地占用的问题。兴县县域西南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共占用英雄坪村土地89.9295亩,原兴县国土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了预审批,该项目符合边占边批条件。项目共涉及用地补偿19户,其中16户已领取补偿,3户因对政府确定的用地补偿费标准不满意,未签订征用土补偿协议。未能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等手续,形成事实上的违法占地问题。原兴县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6月21日对兴县环卫局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兴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6月1日对项目违法占地问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12月6日,兴县自然资源局向兴县人民法院提起土地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目前兴县人民法院正在立案审查程序中。兴县环卫局于2021年3月17日缴纳全部罚款353366元。3.关于水源地的问题。垃圾填埋场与村民原水源点分属不同的汇水单元,项目实施没有破坏村民饮水水源,也未影响人畜饮水安全。兴县环卫局、原贺家会乡政府已为英雄坪村新建农村饮水标准的人畜供水井,2019年投入使用。新水源井距离填埋场距离大于1000米。 部分属实 1.鉴于县域西南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违法占地问题一直未解决,兴县自然资源局要求县环卫局在与占地村民土地补偿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征地协议后,启动土地征收程序,完备项目用地手续。在未完备征地手续前保持停止施工状态。2.兴县兴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兴县环卫局、项目属地孟家坪乡进一步加大对县域西南部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信访调处工作力度,积极面对村民合法合理诉求。 已办结
9 D2SX202104270027 4月8日、4月14日举报人两次反映:贺家会乡英雄坪村有一垃圾填埋场环评造假的问题,举报人来电称在吕梁市人民政府网站看到两次举报办理结果,与事实不符,1、首先举报人反映的是环评手续造假的问题,但回复结果称该企业第一次的环评文件2018年回头看的时候已经撤销,现在的是第二次环评公示,称环评得到263个村民同意,与事实不符公示期间未采纳村民的意见,村里总共160多人,村民质疑哪里来的263份意见?请求环保部门公示263人的名单;2、公示结果针对土地征用的问题,网站回复有5家未达成协议3家口头协议,但实际情况是9户居民40多亩地都没有达成协议;3、回复结果称垃圾填埋场库区距离村子的距离是580米,但村民实际测量是300米左右;4、回复结果称垃圾填埋场实际占用89.9295亩土地,但兴县国土局2018年确认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件号:兴国土 监 2018第2号文件)实际占地132亩,撤销第一次环评后,吕梁国土局下达了耕地复耕决定书(文件号:吕国土资复2018第40号文件 ),村民手里有土地证明材料为证。希望督查组重视此事,地方政府不执行相关要求。 吕梁市兴县 其他污染 1.关于土地占用的问题。兴县县域西南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共占用英雄坪村土地89.9295亩,原兴县国土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了预审批,该项目符合边占边批条件。项目共涉及用地补偿19户,其中16户已领取补偿,3户因对政府确定的用地补偿费标准不满意,未签订征用土补偿协议。未能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等手续,形成事实上的违法占地问题。原兴县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6月21日对兴县环卫局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兴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6月1日对项目违法占地问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12月6日,兴县自然资源局向兴县人民法院提起土地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目前兴县人民法院正在立案审查程序中。兴县环卫局于2021年3月17日缴纳全部罚款353366元。2.关于环评公众参与的情况。群众反映问题所提到263人中,不仅包括英雄坪村160人,也包括贺家会村、枣林坡等村村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三条“未经个人信息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的规定,依法263人信息不公开。3.关于防护距离的情况。根据《兴县县域西南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章节和山西原点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场测量核查情况,垃圾场填埋库区、渗滤液收集池距离英雄坪村最近距离分别为580米、506米,满足垃圾填埋最小防护距离500米的要求。 部分属实 1.鉴于县域西南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违法占地问题一直未解决,兴县自然资源局要求县环卫局在与占地村民土地补偿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征地协议后,启动土地征收程序,完备项目用地手续。在未完备征地手续前保持停止施工状态。2.兴县兴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兴县环卫局、项目属地孟家坪乡进一步加大对县域西南部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信访调处工作力度,积极面对村民合法合理诉求。 已办结
10 D2SX202104270042 南安镇高车村有一原名为山西鑫海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被中央环保查处,查处后法人注册了汶水高车山西鑫海化工有限公司代缴罚款,欺骗督察组,企业和环保部门欺上瞒下。 吕梁市文水县 其他污染 2018年,原文水县环境保护局在对山西鑫海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行政处罚过程中,由于该公司法人代表陈某被移送公安机关执行行政拘留,公司的账户冻结无法转账,后该公司财务人员使用文水县高车鑫海化工有限公司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缴纳20万元行政处罚,收款票据填写的行政处罚编号与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环罚字〔2018〕118号)编号一致,备注亦已注明处罚依据。文水县高车鑫海化工有限公司代缴罚款的行为,不影响山西鑫海化工有限公司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环罚字〔2018〕118号)的履行。 部分属实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在今后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已办结
11 D2SX202104270054 东村镇陈家营村,村干部在村里倒卖沙子和石子,晚上货车运输噪音严重,扬尘严重,占用村里的荒地。

 

  村里原铁厂里现卖给他人倒卖石子,晚上货车运输噪音严重,扬尘严重

吕梁市岚县 噪音,大气 群众反映的“村里的荒地”为东村镇陈家营村原铁厂,产权属于陈家营村村民委员会,该铁厂已关停多年,陈家营村村民委员会于2018年将铁厂场地租赁给个人杜某使用,杜某利用铁厂场地存放沙子和石粉。经核实,沙子和石粉也未占用村里的荒地,存放的沙子和石料未进行苫盖。 部分属实 1.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岚县东村镇人民政府对杜志强下达了《环保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关停储料场地,对存放的沙子和石料进行遮盖,限期将堆放的石料和沙子彻底清理。2.截至目前,该处物料存放点已经停业,堆放的石料和沙子进行了遮盖,现正在清理。 已办结
12 X2SX202104270034 举报山西省临县林家坪镇南沟村梁晋源陶瓷粘土有限公司和山西省梁市离石区枣林乡彩家庄村金宝陶瓷粘土开采有限公司:1.违法开采:①因双方与我们村构成三角地形,仅一山之隔。公司经营范围是陶瓷粘土手续,实则是开采含铝量极高价值更高的铝矿。②采用24小时点炮作业,就在我们居住的房屋底下,导致房屋开裂塌陷,水井裂缝土地开裂等,目前地下水资源被破坏没有水源,早井裂缝,不定时的点炮危及生命。村民苦不堪言,寝食难安。 吕梁市临县 生态 1.关于两户企业非法开采的调查核实情况。2020年,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吕梁市金宝陶瓷粘土开采有限公司和吕梁晋源陶瓷粘土有限公司颁发采矿许可证,两户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均在有效期范围之内。两户企业委托第三方对许可范围内的矿石进行了认定,该区域的矿产为陶瓷土矿。按照《矿产资源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开采主要矿产的同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应当统一规划,综合开采,综合利用,防止浪费。所以不存在批陶土矿采铝矿的问题。2.关于两户企业开采导致村民房屋开裂塌陷等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吕梁市临县招贤镇小塔则村位于枣林乡彩家庄村北侧,距彩家庄村直线距离2.3公里。查阅吕梁市金宝陶瓷粘土开采有限公司的采矿矿界图,粗略计算矿界北侧距该村约1.7千米,目前该公司采矿区上方无住户及房屋,居民房屋远离采矿区,掘进施工对村民的住房安全、水井无影响。吕梁晋源陶瓷粘土有限公司掘进方位为西北,招贤镇小塔则村位于公司东北方向,直线距离大约3km,矿区面积0.15km2,该村庄远离采矿区,对村民的住房安全基本无影响。 部分属实 离石区、临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责任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已办结
13 D2SX202104270043 南安镇高车村,山西鑫海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废油桶,环评造假,村民调查表造假,非法用硫酸加工废机油,转移联单造假。 吕梁市文水县 土壤,其他污染 1.关于环评方面的情况。2016年6月30日,原文水县环境保护局对山西鑫海化工有限公司6万吨/年废机油精制技改项目报告书进行了批复。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由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编制,经核实,2015年9月,环评编制单位制作好公参调查表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并走访调查周边民众填写调查表,共发放问卷60份,收回60份,其中参与调查问卷填写的,全部是周边村民。2.关于使用硫酸的情况。该公司6万吨/年废机油溶剂精制技改项目采用斜壁式擦膜真空蒸馏废机油再生精制基础油工艺,精制过程使用溶剂,不使用硫酸。查阅近2年该企业原料购置资料,未发现有购置硫酸的纪录。3.关于处置废油桶和执行执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制度的情况。该公司废矿物油运输分桶装容器和罐装两种,桶装容器由运输公司自备并循环利用。山西鑫海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广灵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签订有《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该公司产生的部分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矿物油罐底沉渣、吸附VOCs的活性炭和废油桶暂存于该公司危废暂存间,达到一定数量后送处置单位进行处置。2020年5月17日该公司处置废油桶74个,严格执行了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理主体为产废单位,2020年1月1日开始国家实施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转移危废必须由产废单位通过全国固废信息系统办理。 部分属实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督促该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等法律法规规范运行,同时要求该企业加强各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14 D2SX202104270028 交楼申乡马家梁村往东500米处,有一“无名石料厂”生产作业时粉尘污染环境。 吕梁市兴县 大气 群众所反映的石料厂为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机制碎石及砂原料隧道洞渣加工厂,该石料厂处于停产状态,场区物料已进入全封闭物料大棚,废料采取了临时苫盖措施。针对4月9日调查发现扬尘污染的问题,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对该厂处以10万元的罚款。针对现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问题,4月13日,兴县应急管理局对石料厂下达停止生产供电通知。  部分属实 兴县生态环境分局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该石料厂对厂区道路采取进行清扫和洒水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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