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2023-02-13
文明城市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和公民素质的综合性标志,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离不开每个人的参与。
大家每到一处,积极向社区居民和行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倡导大家爱护环境,爱护美丽家园,爱护美丽城市;引导大家自觉抵制张贴小广告、破坏公共设施、乱扔垃圾等影响城市形象的不良行为。
在社区和路段清理过程中,大家围绕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秩序等方面,对社区、街道进行了巡查检查,使用铲刀、喷壶、清洁剂等,对墙面、电线杆等处张贴的各类小广告进行了彻底的去除;对路面乱停乱放自行车、电动车等进行了规范,对社区死角的垃圾进行了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