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信息工作报告

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 更新时间:2021-01-14

  今年,在全局领导的安排和部署下,信息中心紧密围绕信息中心工作职责开展了各项工作同时在不影响自身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圆满完成领导交予的其他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内容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根据工作要求,增减网页栏目 

  根据新《环保法》、《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国家和省市对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的要求对我局门户网站栏目进行了集约整合,撤掉“僵尸”栏目,整合重复栏目,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设栏目,今年增加3个栏目:“地表水水质月报”“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降尘监测月报”,为环保信息的公开提供平台,同时为广大群众了解并参与我市环保工作提供了大量信息。另外,将“吕梁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和“吕梁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报”由原来的第三方跳转式链接改为网页栏目,更加方便民众直观查看。 

  进一步做好环保信息发布和信息公开 

  2020年截止目前,吕梁市人民政府网站生态环境局网页共发布信息总数为2190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796条,环境质量类信息377条,环境监管类信息758条,公示类信息153条,其他公开信息106条。每月督促各科室进行信息公示,并且按时进行网页栏目公示信息统计通报。充分展示了全局工作的重点和相关企业的环境信息,为全市人民监督环保和参与环保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负责汇总我局改革事项信息进展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吕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围绕牵头领办的4项改革任务,按照“三个三”抓改革工作法,科学设置台帐,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始终把改革贯穿于重点工作全过程,以改革的方法推动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改革成果,增强抓改革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生态环境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目前,牵头改革事项共4项:2020年,《中共吕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重大改革项目及责任分工》(吕办发20206号)赋予的改革任务共3项,已完成2项,分别是:1.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人防、技防、联防”综合监管,充分运用“四不两直”“双随机”工作措施,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2.探索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剩余1项健全治水长效机制。推广交城县“1+2+3+76”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磁窑河污染等有效做法,推动全市9条河流11个国控断面实现稳定退出劣V类治理目标”正在积极推进中;该文件所附2020年对应省拟提交市委深改委审议出台的改革方案清单》涉及1项,内容为: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正在顺利推进中。 

  (四)完成信息报送和收集工作 

  根据我局工作实际需求以及省厅和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要求,我中心对反映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开展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和生态环境工作特色方面的信息,在第一时间报送省厅和市政府;对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出台的重要政策和方案及时进行转发分享公示,让民众及时了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2021年工作安排 

  针对2020年工作我中心2021年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全员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加大在职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参加省厅及其他部门关于信息工作的培训。加强对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我中心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进一步做好网站维护、信息发布等服务工作 

  随着信息化的日益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力度的加大,同时新环保法也对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大与我局相关业务科室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业务的信息公开做好服务工作,充分反应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亮点。 

  一要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及时研究新问题,捕捉新情况,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和水平。二要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的管理制度,注重责任落实和激励导向,进一步激发人人写信息的信心,规定业务科室和分局每年必须完成的信息报送任务,要与年终考核挂钩。三要突出重点,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焦点的政务信息,尤其是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监管招投标采购等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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