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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52444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8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2021年0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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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二) 建立全市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五)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六)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七)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八)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九)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十)组织指导全市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工作。(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推动全市新型标准体系建设。负责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编号、发布和复审工作。监督和指导辖区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推动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十四)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十五)负责全市组织实施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监督检查,依职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十六)负责全市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十七)负责全市流通领域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十八)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二十)指导、协调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二十一)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包括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特种设备检验所、食品药品检验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6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表格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共包含6个单位的收支情况,其中1个行政单位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与2019年相比减少两个单位,分别是工商局离石分局和质监局离石分局。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7006.87万元、支出总计6181.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028.74万元,上升17%,支出总计增加411.66万元,上升7%。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新增重点项目食品、产品抽检经费及标准化奖励资金1050万元。(2019年收入支出已剔除工商局离石分局和质监局离石分局)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7006.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00.87万元,占比99.91%;其他收入6万元,占比0.0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61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0.46万元,占比61.97%;项目支出2351.03万元,占比38.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000.87万元、支出总计6172.7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032.9万元,上升1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402.96万元,上升7%。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新增重点项目食品、产品抽检经费及标准化奖励资金1050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已剔除工商局离石分局和质监局离石分局)。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72.7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2.96万元,上升7.13%。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新增重点项目食品、产品抽检经费及标准化奖励资金。其中,人员经费3672.76万元,占比59%,日常公用经费2500.03万元,占比41%。(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已剔除工商局离石分局和质监局离石分局)。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72.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61.78万元,占9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64万元,占0.01%;住房保障(类)支出272.37万元,占0.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6232.5万元,支出决算617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5897.41万元,支出决算586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38.64万元,支出决算3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296.45万元,决算27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较2019年决算增加402.95万元,增长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30.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26.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72.32万元、津补贴366.17万元、奖金408.93万元、绩效工资441.20万元、社保缴费483.27万元、住房公积金273.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3.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98万元;公用经费304.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41万元、水电费14万元、邮电费10万元、取暖费23.46万元、差旅费14.83万元、物业管理费及维修维护费7.4万元、福利费73.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4万元、交通费补助87.26万元、其他支出18.4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9.06万元,支出决算53.85万元,占预算的78%。2020年“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53.58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全年接待7批次,合计41人。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汽车保有量43辆。“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4.47万元,下降了31.24%。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方面是进一步加强管理、厉行节约,降低了支出费用。另一方面是由于2020年初疫情影响,公务用车的使用率相对降低所致。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05万元,比2019年减少73.38万元,降低了27.65%。(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已剔除工商局离石分局和质监局离石分局)。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4.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1.6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7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9辆、其他用车14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年初预算批复的2年重点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10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85%。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我部门共完成食品安全抽检7362批次,完成率126%;车用汽柴油抽检1500批次,完成率100%,车用尿素抽检150批次,完成率56%,食品相关产品抽检35批,完成率为200%,液化天然气抽检40批次,完成率133%。所有项目全部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市抽检量达到5批次/千人以上,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在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监管水平平稳提升。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