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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97607
发文字号吕市监发〔2022〕249号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5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 管理规 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25日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

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局《关于印发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监发2022234号)文件(以下简称《规定》),请各县(市、区)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推进落实

各县(市、区)市场局要深刻认识到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市场局要切实从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忠实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落实《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一时间将全国食安办主任会议精神和《规定》内容向属地党委、政府说明汇报,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组织实施,通过强化标准引领、主要领导挂帅、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等方式,强有力的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严控风险

各县(市、区)市场局要建立健全责任传导机制,抓住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规定》及省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实施方案》落地落实;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全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严格管控,强化应急处置,严防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三、传达到位分类建档

各县(市、区)市场局要将《规定》、省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实施方案》及配套标准传达到每一个企业,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摸底,根据企业的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实施分类建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要求设立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并明确岗位职责和履职规范等制度,于10月28日前将分类建档情况(附件24)分别报市局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监管

  人:市局食品流通科   刘伟鹏

联系电话:8296837

    箱:llgshtk@126.com

  人:市局食品生产科    

联系电话:8296853

    箱:llspscjg@163.com

  人:市局餐饮监管科    

联系电话:8296839

    箱:llsyjcyk@163.com

开展督查确保实效

市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市场局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是否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情况、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台账清单、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分类指导有关情况纳入督导检查范围,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范畴,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1.关于印发《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吕梁市食品生产企业台账.pdf

   3.吕梁市食品销售企业台账.pdf

   4.吕梁市餐饮企业台账.pdf


(此页无正文)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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