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    

关闭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108698
发文字号吕市监函〔2022〕281号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8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2 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22年11月18日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2年“全国安全用药月”

活动的

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2022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健全药品安全防控体系,提高药品全治理水平,根据山西省药监局统一部署,局今年将继续组织举办“全国安全用药月”(以下简称安全月)活动,通过开列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持续推进健康吕梁建设,促进提众药品科学素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安全用药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二、活动主题

安全用药 同心同行

三、宣传重点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使用知识,对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安全用药进行科普解读,切实发挥执业药师的药学服务作用,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进一步促进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

(一)积极宣传近年来药品监管工作成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集中宣传展示近年来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果突出体现我国当前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及性,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深入宣传药品领域改革创新发展成果。开展药品监管 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宣传科学监管、智慧监管,宣传产业高质量发展,展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通知》印发实施以来,药品监管重点领域能力建设的举措和成效增进公众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知和信心,提升药品监管形象。

(三)大力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药相关理念和使用知识,对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安全用药进行解读和科普,形成有效的科普引导,切实发挥药师的药学服务作用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局围绕活动主题,参照局活动方案 (附件1),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策划开展安全月活动。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新冠疫情防控,严防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原则上采用线上活动为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各项科普宣传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共同开展宣传。

(二)增强活动实效。各地使用统一的安全月标志,加强广 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宣传格局。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丰富和完善宣传内容形式。

(三)严格纪律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 恒反“四风”,在安全月活动中要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搞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做好活动展播。省局将在网站和公众号开辟专栏对全 省安全月活动进行系列集中展播,各县(市、区)局、各单位要将重点开展的活动形成专题报道信息(包括文字、图片和视频等),及时报送局,形成全宣传声势。要广泛深入动员引导系统内外人员、企业及社会公众关注“山西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不断扩大增强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认真进行总结。县(市、区)局、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月活动的成效经验,于12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科普活动绩效统计表(附件2)和相应印证资料电子版报至药品安全监管科

联系人:李彩虹18535835203

箱:llyjjshck@126.com

附件:

1.吕梁市2022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pdf

2.2022年吕梁市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活动绩效统计表.pdf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18

(此件主动公开)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