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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108801
发文字号吕市监发〔2022〕253号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8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级2021年度未年报企业双随机抽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22年11月18日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市级2021年度未年报企业

双随机抽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市局发起对市级2021年度未年报企业的双随机抽查检查,检查任务按照属地检查原则委托各县(市、区)局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匹配执法人员

本次抽查对市级1487户企业,按照总比例5%抽取企业60户。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其中,对信用风险低(A类)企业,抽查比例设定为0.5%:对信用风险一般(B类)企业,抽查比例设定为1%;对信用风险较高(C类)企业,抽查比例设定为 3%;对信用风险高(D类,含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企业,抽查比例设定为5%。本次抽查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剔除监管对象”功能,剔除本年度已抽取过的检查对象,进一步避免重复检查,减少对企业的打扰。

本次抽查检查事项为《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中的“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2个类别共10个事项。检查时间从2022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各县(区、市)局及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认领抽查任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并确保于12月31日前完成抽查检查和结果录入公示等工作。

二、规范实施抽查检查

各县(区、市)局严格按照省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等要求,及时认领抽查任务,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统筹疫情防控工作,合理安排时间,规范实施抽查检查。

三、按时录入公示检查结果 

各县(市、区)局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要求,在检查任务结束后,督促指导执法人员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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