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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00770
发文字号吕市监函〔2022〕303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5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子停车计时收费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15日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电子停车计时收费计量器具

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为规范我市停车行业市场计量秩序,加强对停车收费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共停车场电子停车计时收费系统计量准确可靠,着眼民生需求和群众关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局《关于开展电子停车计时收费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晋市监函2022401号)的安排部署,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子停车计时收费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1月11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采用电子计时方式进行停车收费的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计量器具配备情况。检查是否按要求配备电子停车计时收费表(包括:停车场电子计时收费装置(系统)、电子泊车咪表、移动式计时停车收费  POS 机等)。

(二)计量器具管理情况。检查是否制定具体的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规定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

(三)计量器具检定情况。检查在用的电子停车计时收费表是否依法检定并取得检定合格证书,检定合格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组织到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领会此次计量专项检查的重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此次计量专项检查有序开展,有效发挥计量工作在民生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

(二)部门联动,监管到位。要加强与当地停车场的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确保监管到位。要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利用计量器具作弊、欺瞒消费者等计量违法行为。要压实停车场所经营者与管理者的主体责任,增强计量法治意识,提高计量管理水平。

(三)完善机制,总结到位。要建立和完善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认真及时总结此次计量专项检查,将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月15日前报市局计量科,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

联系人:王燕燕

联系电话03588296833

电子邮箱llzjjlk@126.com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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