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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111405
发文字号吕水水资〔2022〕266号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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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吕梁市水利局 关于吕梁市黄河支流地表水耗水量 退出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22年07月29日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黄河干支流耗水指标细化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函〔202221号)文,分解明确了各县(市、区)黄河干支流耗水指标。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和我市实际使用指标情况,用水超过耗水指标的,需制定退出计划。

目前中部引黄未正式通水,我市黄河干流取水仅有沿黄河县泵站少量提水,干流耗水指标基本没有使用,不需要制定退出计划。因此,本退出计划为黄河支流地表水耗水量退出计划,请各县(市、区)按此退出计划落实执行。

一、省分配我市黄河支流耗水指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黄河干支流耗水指标细化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函〔2021160号),分配我市黄河支流耗水指标2.12亿立方米,其中汾河流域1.67亿立方米,其他流域0.45亿立方米。

二、现状黄河支流耗水指标使用情况分析

(1)汾河流域

按照用水统计开始系统直报以来2020年、2021年的用水统计资料复核,年平均支流地表水取水量22115万立方米,按耗水率计算现状耗水量,未超过省分配我市耗水指标16700万立方米。市水利局向省水利厅上报了《关于吕梁市汾河流域黄河支流用水情况的说明》(吕水水资〔202233号),对此省水利厅回复了《关于〈吕梁市汾河流域黄河支流用水情况的说明〉意见的函》,同意我局说明。经核算我市汾河流域各县市2021年黄河支流耗水量也未超过分配指标,因此汾河流域岚县、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交口县等6县(市)不作退出计划,但要求各县(市)使用黄河支流地表水耗水量,每年都严禁超过吕政办函〔202221号规定的黄河支流地表水耗水指标

(2)其他流域

其他流域包括兴县、临县、方山县、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石楼县等7个县(区)。

以2021年为现状年,用水统计年报地表水取水量减去沿黄河泵站提水量,即为现状年黄河支流地表水取水量。黄河支流地表水供城市生活的耗水率按40%计算,其它用水的耗水率按75%计算,可得各县(区)2021年现状年黄河支流地表水耗水量。

各县(区)现状年黄河支流地表水耗水量,与吕政办函〔202221号下达的耗水指标对比,可计算出耗水指标使用超出量,以此作为下一步退出耗水量计划的依据。

对标结果,方山县现状年耗水量未超过下达的耗水指标,不作退出计划,但要求使用黄河支流地表水耗水量,每年都严禁超过吕政办函〔202221号规定的黄河支流地表水耗水指标。兴县、临县、离石区、中阳县、柳林县、石楼县等6个县(区)使用黄河支流地表水耗水量,都超过了吕政办函〔202221号下达的耗水指标,共超出1580.67万立方米/年,均需要制定退出计划。(见附表1吕梁市黄河流域支流地表水耗水量退出量计算表)

三、黄河流域支流地表水耗水量退出计划

根据超过耗水指标的6个县(区)实际情况,退出黄河支流地表水耗水量主要措施是中部引黄供黄河干流水为替代水源,其次是挖掘节水潜力和使用矿井水、雨水集蓄等非常规水源。

按照中部引黄工程及县域小水网建设进度,2021年供水要实现零突破,以后逐年增加供水量。

划2025年全部退出使用超过指标的黄河支流地表水耗水量,其中2022年退出75万立方米/年,2023年再退出474万立方米/年,2024年再退出474万立方米/年,2025年再退出557.67万立方米/年,均控制在下达的耗水指标控制量之内。

各县(区)逐年退出计划,详见附表2吕梁市黄河流域支流支流地表水耗水量退出计划表。


                                   吕梁市水利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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