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水利局 更新时间:2021-1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8年,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8]23号)的有关要求,完善工作制度,丰富公开载体,突出行业特色,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水利信息公开,及时通过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山西日报、吕梁日报等多种渠道发布。
二是加强发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应市人大邀请参加《人大之声》访谈,对《吕梁市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进行深入解读,就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将采取的措施等社会热点问题回答媒体提问。
三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受理和答复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着重抓好依法审查、规范办理、限时答复三个环节,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止2018年底,市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条。其中印发主动公开文件54件,在省水利厅网站主动公开水利简报类信息36条,吕梁日报3篇,山西新闻网吕梁频道微信公众号推送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水利局印发依申请公开文件367件,收到公开信息申请1件,申请件按规范受理并及时予以答复。
六、下一步工作
2019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加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信息、水资源和水环境信息等内容的公开。二是进一步配合市政府信息中心,发挥水利部门作用,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加大信息报送的覆盖面、权威性和时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定期对水利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切实推进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