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3-24
为进一步保障全市疫苗药品质量安全,加强疫苗流通和接种环节质量监管,充分发挥部门联合监管优势,市市场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制定2022年全市疫苗(含新冠病毒疫苗)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一是要求各县(市、区)市场局、卫健和体育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刻领会疫苗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责任担当,开展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接种单位的全覆盖监督检查。
二是确定市市场局和卫健委负责组织对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市场局、卫健和体育局按照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的监督检查。
三是发挥疫苗管理联席工作机制,成立工作督导组,督促各级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有效防范疫苗质量安全风险。
四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对照《疫苗管理法》和部门职责,完善疫苗监管工作制度,发挥疫苗可追溯监管平台大数据监管作用,提升疫苗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五是强化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信息互通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疫苗监管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