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联合市行政审批局制定印发全市市场主体歇业备案通知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5-17

为帮助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降低市场运营维持成本,助力其渡过难关,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行政审批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的通知》,在全市全面开展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工作,给暂时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保留主体资格。主要内容有:一是因《条例》规定的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各类市场主体均可在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手续;二是申请办理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需向登记机关提交《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和《歇业备案承诺书》;三是登记机关收到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后,应当当场予以办理,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四是登记机关办理市场主体歇业备案时,向市场监管、税务、人社、医保、公积金等部门共享歇业备案信息,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最大程度为市场主体提供解难纾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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