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局开展创城农贸市场专项整治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8-24

根据张广勇市长在市文明办《关于吕梁市创建文明城市实地测评反馈会、交办会专题报告的请示》上的批示精神,及市政府对相关事项的责任分解,为确保我单位牵头的农贸市场“双达标”(文明建设和食品质量安全),根据局领导安排,从8月12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贸市场专项整治。

一、整治内容。一是食品质量安全。是否售卖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是否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健康证在有效期内;是否建立索票索证、进货查验、销售台账、来源登记等制度;是否售卖野生动物,活禽宰杀;是否建有农残检测结果公示栏和日农残检测记录。二是诚信经营。是否商品陈列有序,明码标价;是否显著位置设有公平秤并能正常使用;是否用于交易的计量器具都在有效的检定期内;是否设有投诉举报电话、投诉意见簿,设有诚信经营红黑榜。三是公益广告宣传。是否在显著位置设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业规范”“诚信经营”及“保护未成年人”“提倡绿色环保”等方面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且大方、美观,不能有破损。四是环境卫生。市场内是否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菜叶、烟头、纸屑、垃圾袋等垃圾;是否实行“门前六包”,无占道、出店出线(划线内)经营,是否存在乱搭乱建、乱贴乱涂现象;是否垃圾实行分类,及时清运。五是文明建设。是否有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是否有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乱小便现象;是否有不文明养犬;是否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

二、责任划分。此次专项整治由市局牵头,离石区市场局具体负责落实,市局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指导、督促,对违法违规行为由市局综合执法队和离石区局共同进行查处。

三、工作要求。一是严格落实责任。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制定详细计划,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每日有检查记录,每周有工作进展汇报。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市局每半个月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对农贸市场进行督导检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指导督促整改。三是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对日常检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或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快速查处,起到查处一件,教育警示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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