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国土资源局 更新时间:2018-1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风景名胜区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下矿山企业位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且有效期届满前未按要求申请延续登记,现决定注销以下矿山企业采矿许可,并予以公告。
序号 |
采矿许可证号 |
矿业权人 |
矿山企业名称 |
1 |
1423000610008 |
临县恒源陶瓷粘土矿 |
临县恒源陶瓷粘土矿 |
2 |
C1411002009127130051746 |
临县金源陶瓷粘土矿 |
临县金源陶瓷粘土矿 |
3 |
C1411002010027130055871 |
吕梁市晋鼎天宝矿业有限公司 |
吕梁市晋鼎天宝矿业有限公司 |
吕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