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吕梁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2-08-04

关于吕梁人大一次会议37建议的答复


高清娥代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两癌筛查”政策,减轻群众负担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市政府持续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出台多项妇幼相关的惠民政策,两癌筛查多年来都是妇幼领域的主要工作,本项工作旨在为全市35-64周岁妇女开展免费“两癌”检查,普及“两癌”防治知识,增强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技能,提高“两癌”早诊率,逐步降低“两癌”死亡率,改善全市妇女健康状况。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政府将HPV病毒疫苗接种纳入医保范畴”的建议。宫颈癌是严重威胁妇女健康的恶性肿瘤,而高危型HPV持续感染是宫颈癌发生的必要条件,其中16、18型HPV感染导致了70%以上的宫颈癌发生。HPV疫苗能够阻断高危型HPV的持续感染,从而有效降低宫颈癌及癌前病变的发生率,在适龄人群中推广HPV疫苗接种是预防宫颈癌的有效措施。2020年国家医保局提出,公共卫生服务向全体居民提供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的项目,均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范畴。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2020年7月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预防性疫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此外,我国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是立足于“保基本”,着力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宫颈癌疫苗等非治疗性的项目。同时国家卫健委将继续加强监测HPV疫苗接种相关情况,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对疫苗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进行统筹研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推动试点先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采用多种筹资模式,逐步开展HPV疫苗免费接种,我委也将积极配合该项工作。

关于您提到的“在继续做好农村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的基础上,将检查结果异常和可疑病例需进一步检查确诊环节的费用,纳入政府支持项目,减轻群众负担”的建议”。我省的“两癌”检查经费标准:宫颈癌普通方法检查49元/例,宫颈癌HPV方法检查147.5元/例,乳腺癌79元/例。项目经费由国家、省和市县财政共同负担,国家财政负担60%、省级财政负担20%,市县两级财政负担20%。各地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多方资源,加强经费保障,不断扩大宫颈癌筛查覆盖面,合理提高筛查经费补助标准,积极推动宫颈癌筛查、宣传动员、随访管理、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安排开展社会动员、培训、督导、质控等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宫颈癌筛查工作顺利实施。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争取更多经费,减轻确诊群众压力。

您提出采用对口援助的形式,对县级机构进行帮扶指导,实现就近就医。多年来我省的两癌筛查方案中都明确提出了各级卫生机构的职责,其中省妇幼保健院受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委托,对辖区“两癌”筛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掌握辖区妇女“两癌”防治服务现状;为辖区“两癌”初筛机构、转诊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开展“两癌”筛查服务相关业务培训;对辖区“两癌”筛查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及分析上报;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两癌”筛查质控工作;推广“两癌”防治适宜技术;帮助和指导宫颈癌检查能力薄弱、检出率较低的县(市、区)提高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质量。同时对于可疑病例明确了转诊机构,进一步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

此外在两癌知识的防治宣传方面,我市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充分利用了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相关政策和核心信息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两癌”防治的良好氛围。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妇联等部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妇女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指导广大妇女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组织动员适龄妇女接受“两癌”筛查,指导“两癌”高风险人群主动到医疗机构接受筛查。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向接受检查妇女传播“两癌”防治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一步推动健全“两癌”综合防治网络,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流程,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两癌”防治联合体。提高各级特别是县级医疗机构在“两癌”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及治疗等方面的能力。健全“两癌”筛查专家队伍,加强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基层“两癌”防治能力。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妇幼卫生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8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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