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更新时间:2022-09-07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届人大次会议第182建议的答复


孙燕飞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补上城市基层治理短板、推动基层治理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物业管理服务已经成为承载城镇居民追求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平台,在总结运用疫情防控斗争经验中,物业企业也是参与基层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时,物业管理服务的短板也不断凸显。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对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政治引领作用,聚合力、补短板、促提升,着力破解党组织领导力不强、物业服务水平不高、业主自治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结合实际,从健全物业监管制度,全力推进物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推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加大物业企业信用考评力度,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一、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系,提升物业管理政策依据

2021年12月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吕梁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吕政办发[2021]69号),文件中明确街道(乡镇)是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主体,各县(市、区)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单位是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行业监管主体。2021年12月我局联合市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吕梁市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吕住建发[2021]67号),我局于8月份印发了《吕梁市物业服务合同和项目负责人备案制度(试行)》(吕住建发[2022]38号),《吕梁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审定办法》、《吕梁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已征求完意见,待整理后正式印发。

二、组建物业党建组织体系,夯实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基础

我局近期会同市委组织部起草了《关于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提升治理能力工作方案》,该方案一是明确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四级机制,即“县(市、区)委—街道(乡镇)党委—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物管会或业委会党支部)”四级党组织优势,将党的组织“根系”延伸至居民小区。二是全面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升协调联动深度融合。在小区党支部、社区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物管会(业委会)四方中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促进小区、社区、物管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相互促进、深度融合。吸纳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负责人担任社区“两委”兼职委员,鼓励党员物业企业负责人担任小区党支部书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实现小区党支部书记、物业公司管理负责人“一肩挑”。三是设立街道(乡镇)党(工)委主导的议事协商机构。按照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要事街道统筹,难事部门协同”的原则,形成要事难事街道社区党组织、物管会(业务会)、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居民代表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会商处置机制,落实物业企业法人或住宅小区物业项目负责人社区报到制度,参与社区议事,接受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监督加强党组织对物业管理服务事项的全过程管理。

三、扩大物业管理服务覆盖范围,加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一)针对有物业管理小区,县(市、区)住建等部门要指导街道(乡镇)组织物管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规范的服务协议,明确物业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

(二)针对基本物业小区和无物业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县(市、区)组织、住建、民政等部门要指导街道(乡镇)组织物管会(业委会),加强对基本物业小区和无物业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管,引导制定完善小区业主公约,采取引入物业企业管理、实行社区托管物业或者小区自管物业的方式,加强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等。该工作方案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分类别阶梯式对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财政资金补贴,并明确财政补贴过渡期,通过充分培育市场,逐步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向市场化过渡。

四、完善物业企业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企业优胜劣汰准入退出机制

2022年9月底前,按照市工作专班统一安排,各县(市、区)开展住宅物业服务评价活动,街道(乡镇)党(工)委对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基础管理服务、共有设施设备管理、群众满意度等进行量化打分,由核定部门颁发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价铭牌,并向社会公布,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价结果与企业信用评价挂钩。同时,根据省住建厅《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晋建房规字[2022]156号)文件精神,适时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文件明确将实现市、、街道、社区四级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考评监管机制,依据考评结果,评定企业信用等级采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对评定不合格的企业列入“黑名单”,清出物业服务市场。督促企业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变“严进宽出”为“宽进严出”,促进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市政府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9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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