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更新时间:2022-08-25

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17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梁晋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基层文化传承建设的意见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情况

1.市文旅局多次深入各县(市、区)调研,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加快推进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市县级三馆正常运行,部分不达标场馆也正在进行提升改造,部分老旧场馆正在进行拆除重建。乡镇综合文化站已实现全覆盖,2021年我局对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全市148个乡镇基本实现正常运行。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经过三年建设,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为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倾斜,我市建立了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分馆,上下联通、有效覆盖、全面开放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体系,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内容丰富,途径便捷,质量更高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2.我市所有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每年国家、省、市下拨免费开放资金10万元,部分县(市、区)每年配套10万元用于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全市148个乡镇每年每个乡镇国家、省、市下拨免费开放资金2.5万元,部分县(市、区)每年配套2.5万元用于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所有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每年都投入免费开放资金一万元,由国家、省、市、县四级配套,用于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近年来,我市坚持政府主导,各行业协会、学会、群众自办组织、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文化建设,持续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文化建设成果推动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提升的浓厚氛围。目前,正在积极出台《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元化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下一步打算及工作措施

1.“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美术馆,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鼓励社会办馆,如气象博物馆、动物博物馆、桥梁博物馆等。力争到2025年,市级图书馆、文化馆达到部颁一级以上评估(建设)标准,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评估(建设)标准;汉画像石博物馆、吕梁山革命博物馆等达到部颁二级以上评估(建设)标准;县(市、区)博物馆达到部颁三级以上评估(建设)标准。

2.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为平台,盘活和整合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站、室)资源,实现资源统一调配,人员统一培训,服务统一规范,绩效统一考评,提高服务效益。在所有县(市、区)公共文化机构配备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车、流动电影反映车,同时进行演出与展览,推动经常性送演出、送培训、送图书、送电影、送辅导下乡和高雅艺术、戏曲进校园、进社区、进厂矿、进军营活动,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对我市文化和旅游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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