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吕梁市四届一次会议D类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吕梁市民政局 更新时间:2022-08-29

关于政协吕梁市四届一次会议D类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任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我市社区居委会建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全市社区治理工作确实还存在一些不规范、行政化倾向,社区社会组织数量、社区专业工作人才不足等问题。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集聚城市,给社区治理工作带来更高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今年以来,以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为契机,开展了提升社区治理能力专项行动,社区治理工作正在逐步规范。

一是完善了政策体系。出台了《吕梁市加强和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实施方案》(吕办发〔2020〕26号),明确了社区居委会设置、活动场所等要求,提出社区工作人员工资体系,规范社区服务事项方面的内容,明确了社区依法履行的三项职责清单,分别是依法履职事项清单14项、协助政府工作事

项清单27项、依法履行和监督事项清单4项,建立了社区事务准入制度;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财政局出台了《吕梁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社区专职工作者选聘条件、程序、待遇标准等,提出了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具体意见,要求县级政府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制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社会保险待遇,力争“十四五”末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联合组织、政法等部门印发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工作意见》,公布了基层证明事项;印发了《发挥民政职能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吕民发〔2020〕26号),从21个方面明确了民政领域参与基层治理的47条具体任务,并提出了工作路径、完成时限和责任科室,集中时间、力量和资源,破解社区治理滞后难题等等,完善了社区治理政策体系。

二是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支持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参与承接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市民政局投资30万元,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依托街道办、社区开展“五社联动”项目,在离石区和汾阳市示范实施为社区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提供了专业的养老、健康教育、心理辅导等社会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联合市文明办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引导市级及离石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创城交通文明劝导活动,提升了全社会对志愿组织的高度认可。

三是持续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印发了《吕梁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的通知》,明确年度目标任务。目前第一批6个县已建站32个,年底再建30个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第二批7个县已建成39个。11个县利用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为社工站派驻2人以上专职社会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及社工专业人才参与社区治理体系机制得到完善。

四是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社区任职。今年,市委组织部牵头,占用乡镇事业编制招录1218名大学生到村和社区工作,9月底前基本完成。市民政局正在联合市人社局制定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的意见,鼓励大学生参与社区治理,强化社区人才队伍建设。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吕梁市民政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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