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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2-00825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2012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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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30日

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求,现将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布如下:

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20111231止。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在吕梁公安交警网(http://www.llgajj.gov.cn)公布。联系: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电话:0358—8255211   传真:8255311

一、概述

  2011年,为规范我支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支队工作的透明度,支队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交警工作的信息需求、促进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公安交管工作的开展。

一是组织领导机制逐步完善。支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召开支队长办公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实行支队长负总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具体抓的常态工作机制,并建立健全了支队各科室所队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建立了联络员制度;二是便民服务机制进一步健全。支队创新公共服务机制,逐步建立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2011年,支队在门户网站开辟了辖区路况信息专栏、延伸国、省道服务热线,新设了支队长热线,并通过电台和电视台等栏目,开展面对面咨询服务活动等公开受理答复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同时,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首问负责制、绩效考评制等制度,对上网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流程,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三是便民利民的服务内容进一步深化。2011年,支队与市移动分公司合作,利用“MAS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广大市民和驾驶员发布恶劣天气影响交通的预警信息、道路封闭、交通拥堵路段等信息共计172万条。在车管业务方面,对记满12分驾驶员名单、 机动车登记证、号牌、行驶证作废、网上注销驾驶证等于广大驾驶人紧密相关的信息在车管业务大厅和支队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网上公示率达97.8%。同时,支队还开通了“网上车管所”服务系统,点击率达83.6%,提高了服务效率,全年支队网站访问人数达。四是行政执法的服务逐步透明。在事故处理方面,严格按照处理程序,由当事人亲自参与,全过程监督;支队经费方面,主动公开了总收入和总支出,和各类专项经费动向;法律制度方面,及时更新国家、省、市有关驾驶人、机动车辆、驾驶证等业务法规并附带讲解,促进执法公开、透明、公正。五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共服务形式逐步丰富。支队以门户网站为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众服务信息。借助互联网手段建立了“警务QQ”和警务微博,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公众的质量。设立了交通服务热线,走进学校、人大政协主动联系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对照检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截至2011年底,我支队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支队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9条,全文电子化达到100%。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68条,占58%,设立了“三项整治”专栏,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清网行动”等专项行动工作动态进行了公布;制度规范类信息60条,占20%,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业务工作类信息30条,占10%;车管、秩序便民服务类信息31条,占11%,包括各类车管业务的申请表下载、查询、机动车登记证、号牌、驾驶证注销、作废公示、记满12分驾驶人信息公示等服务事项。

(一)建立健全警务公开制度。在警务公开中,支队十分注重制度建设和机制建立,以机制建立推动警务公开,以制度指导规范警务公开。根据《条例》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支队工作实际,制定了不予公开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工作、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等相关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支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的建设,把我支队的警务公开工作逐步推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

(二)编制发布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前提下,我支队将我支队内设机构、职责、办事指南、法律规范等警务信息公开。并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编制了《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公开指南》,明确了公开的主体,对应当公开的信息按规定全部纳入公开目录。同时坚持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重点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补充,从而保障了我支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实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支队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支队通过网络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建议及投诉4条。从咨询的内容看,主要涉及驾驶人考试、机动车检验、交通违法处理、驾驶证管理等交通管理业务工作。在接到群众通过支队信箱的咨询、建议、投诉,以及由政府或其它部门转交的咨询、建议、投诉,支队都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未发生涉及支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支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深化,服务群众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但是,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网上公开的信息量少,内容不够全面;网络功能不够完善,公开的力度还不够,许多涉及公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公开不及时等问题,我支队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和解决。

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群众普遍欢迎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府信息和重要工作信息。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公安工作介绍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大支队门户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功能,抓好网站栏目的日常维护,着重从丰富网站内容、加强网站互动交流等方面进一步开展工作,及时更新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并向公众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支队将明确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科室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今后办公室要加强与各个科室的沟通,及时了解各科室的最新政务信息,督促各相关科室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并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2012年,我支队将按照市政府要求,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提高我支队门户网站服务民众水平,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更加方便的服务。

 

 

 

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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