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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2-00841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2012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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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岚县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30日

岚县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政府将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加强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县政府成立了县长任组长、各位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各组成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组。各乡镇、各部门也设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

 (二)切实把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县政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和形式,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如实公开。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便捷的方式及时公开。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围绕行政主体基本情况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

1、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为使政府门户网站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主渠道的作用,2008年县政府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2009年开通运行,通过充实更新栏目内容,加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公开,加强了对县政府和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加强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的公开,加强了对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的公开,加强了对政府机构和人事工作情况的公开,加强了对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决策的公开。逐步扩大了网上服务项目的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服务。

2、通过政务大厅,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及时公开、经常公开的原则,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措施,与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结合起来,通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行政许可、公开服务等事项予以公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行政审批工作。

3、将政务公开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主要内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主要内容来抓,通过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效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4、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县政府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重点和内容,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监察、审计等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专门监督。对工作进展缓慢、群众不满意的,分析原因,寻求突破点;对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措施,及时加以解决;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批评教育,坚决纠正;对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查处,严格追究责任。通过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使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截至2011年底,我县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0条,占18.8%;政策法规类信息26条,占8.2%;工作动态类信息158条,占49.5%;决策类信息15条,占4.7%;行政职权类信息60条,占18.8%

(二)公开措施

1.互联网

“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设“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各类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领导机构、政府文件、工作动态、政务信息、人事任免、政府机构、信访工作、政府采购等。

2.公共查阅点

指定县档案馆、图书馆为全县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2011年度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来函、来电及政府门户网站互动版块咨询共条,咨询内容主要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福利待遇、网上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方式、公安行政许可事项及其相关依据、医疗服务机构收费标准、事业单位福利制度、公务员考试等方面。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1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未实施收费。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我县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继续推行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开展对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复查试点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

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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