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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3-01097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13年0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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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25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吕梁中支”)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2年,吕梁中支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途径,拓展公开方式,提升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完善了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吕梁中支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吕梁中支政务公开实施细则》,细化了《吕梁中支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吕梁中支依申请公开制度》、《吕梁中支政务主动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形成了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条例》规定,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各类公开事项重新梳理归类,确定了应向社会告知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金融政策;编印了《吕梁中支政务公开服务手册》,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三、创新了公开方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与各项业务、法制宣传结合开展,普及金融知识。2012年吕梁中支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与各项业务、法制宣传结合起来,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征信、反洗钱、反假币专题知识版报宣传,在户外广场派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政府信息中的法律法规政策,向公众普及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事项,宣传了相关金融知识。
四、指导县(市)支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在年初召开的全市人民银行系统办公室工作座谈会上对12个县(市)支行办公室主任就如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详细、系统的培训指导。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2年,吕梁中支主动公开的信息分为5类110条内容。具体为:一是机构职责类,包括机构简介、内设机构、机构设置;二是法规政策类,主要公布了1995年以来出台的金融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是行政许可类,包括人民银行行政许可项目和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四是金融信息类,主要包括金融统计分析、金融知识、应急管理信息等信息;五是政务公开信息类,包括公开指南与目录、公开机构、公开规定及公开报告等。
二、信息公开方式
2012年,吕梁中支主要通过在市政府政务大厅办理对外业务、行内设立政务服务大厅、在内联网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在办公大楼二楼大厅设置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和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此外,还充分利用各项业务、法制宣传等对公开项目、公开内容进行发布。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2年,吕梁中支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吕梁中支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吕梁中支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2年,吕梁中支尚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2年,吕梁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突出了制度建设、平台搭建、规范管理等重点,整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仍有不足之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深化,公开的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宽,主动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下一步将在如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持久;二是要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方面加大公开力度;三是要增加行政审批的透明度,严格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提高行政效率;四是要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有关业务工作的关系,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五是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反腐倡廉、加强内部管控相互促进,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吕梁中支暂无向社会告知的其他事项。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