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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6-00626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2016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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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吕梁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4日

吕梁市司法局

吕梁市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吕政办发电〔20165号)文件要求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明确职责,加强内部公开信息报送为进一步挖掘开拓信息量

市司法局制定下发(吕司办函[2015]49号)《通知》到各科室、中心,要求各科室、中心每周提供各类需要发布的信息至少1条,多者不限,随时接收发布,明确了报送流程和职责任务。

(二)加强人员力量,做到专人专责

我局已从2015年新招收的公务员中选用一名人员,专门负责网站管理和运行,解决专人专责落实不到位的问。

(三)建立机关内部公开信息报送月通报制度,加强责任落实

制度规定,每个科室必须每周1条每月4条,报送公开信息,根据报送情况每月汇总通报一次,对完不成任务的科室、中心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进行通报。如连续三个月未完成任务,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进行追责,做到此工作有安排、有督查、有追责。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全年,通过吕梁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和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1条,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类22条,财务公开类9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止目前,我局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我单位在信息公开方面支出约4000元,主要用于给工作人员配备办公设备。在信息公开方面没有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吕梁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吕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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