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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我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确定信息公开的相关机构。2015年度我委进行了机构改革,原市发改委、市物价局、综改办合并,并进行了大量的职能调整,基于此,我委对原几个单位的信息公开平台及制度进行整合修正,确立了我委信息公开试运行办理机构与工作方案,为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系统深入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提高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按照《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完善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是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申请流程及监督方式作了说明。编写组织机构信息,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法、机构法定职责及领导信息等。将机构职能、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决策信息、行政职能、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依申请公开项目等政务信息编入本部门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对网站信息内容、栏目等方面进行更新,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
三是按照合法、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整理,除保密和少数敏感性信息外,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委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吕梁市人民政府网、吕梁市发改委网等平台上予以公开。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机构建设和信息公开培训等情况。共计产生政府信息258条,全部予以公开。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要求,2015年度我委重点公开了机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1条,2015年度财务预算与决共1条,以及重大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164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秉持构建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理念,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等方面的关系,能够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不能公开的给予必要说明。2015年,我委共收到5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全部予以答复。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机构改革之后,我委回应公众关注热点事件,重大舆情共85条,我委工作机构给予了详实的答复,咨询者对此表示满意。
六、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我委因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1起,并转为行政诉讼,最终我委通过深入当地调查,做出了答复 。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所需经费机关予以全力保障,不予收费。
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正常,获得了社会的积极评价,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不足,主要体现在: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网站咨询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将着重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和操作细则,以涉及公众利益的信息需求为导向,夯实信息采集与发布的基础性工作,努力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效率和透明度,促进创新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最终实现。
2、借助专业的技术机构,进一步完善我委信息公开平台,提高公众的认知度。进一步改进门户网站版面设置、优化栏目分工,设置专门的人员及时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政策法规答疑解难,增强互动交流。
3、进一步完善督查和考核制度。细化和优化信息公开的流程,明确责任,加强监督,严格考核,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进行提供制度保障。
201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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