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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6-00634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16年03月08日 |
发文机关: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煤炭工业局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8日 |
吕梁市煤炭工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基层企业、群众的知情权,有效监督我局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之一。一年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省市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领导,完善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专人,强化对机关网站的维护管理;采取多项措施,畅通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的渠道主要有四项:一是通过网站公开,二是通过会议公开,三是编写《工作动态》公开,四是通过公开栏公开。2015年共公开各类信息958条,其中公开发布文件会议等公开信息707条,通过工作动态公开72条,通过公开栏目公开25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84条,其中网络公开信息中属于机构职能的25条,政策法规18条,工作动态68条,本部门业务信息70条,行业动态信息33条。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进一步强化对机关网站的管理,在机关网站开辟了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有关信息;设有专人负责网络维护工作,把有关信息及时上传网站公开,明确了我局办理煤矿相关审批手续的工作流程、所需表格资料等,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同时将市局出台的各类文件及时在网站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在机关办公楼大厅将科级以上干部的职责、分管工作、联系方式以版面的形式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开展工作;机关设立了公开栏,及时将有关信息张贴在公开栏。同时,坚持每月印发一期《吕梁煤炭工作动态》,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等部门报送,达到互通有无、信息共享,加强了部门决策的科学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明确局办公室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承办科室, 2015年度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共受理群众电话咨询80余次,均认真给与答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5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5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支出纳入市政府的财政管理。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便民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领导,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各类信息能够及时公开。
2.认真研究,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继续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强化管理,充分发挥网站作用
进一步强化对机关网站的管理,科学设置网站版面,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使网站查询信息更加方便科学;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有关信息能及时、准确的在网站上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