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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8-01335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2018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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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吕梁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14日

吕梁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晋政办发〔2017〕50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包括2017年吕梁市城乡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领导机构推进情况。我局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划转成立后,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群众关心的公共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城中村改造、商品房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一书三证”)的发放,规划的编制、调整等重点工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明确了工作的范围、内容、步骤及有关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科室结合业务分头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格局,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地开展。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进展情况,反馈信息,并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措施,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2、完善工作机制情况。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为使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制定了“一书三证”的发放,规划的编制、调整等工作制度,建立了以保障公民权益、规范内部行为、落实责任追究为主体的制度框架,对工作职能、工作规范等具体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形成了“审批有依据、时限有要求、评判有标准”的制度化管理格局。其中,针对项目公示和听证,建立了以《城乡规划公开公示规定》为核心的项目公示制度体系,对重要项目随时公开,普通项目按制度公开,形成了动态公开与固定公开相结合的工作惯例。

  3、完善信息发布渠道情况。我局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大力拓展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一是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布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和财务支配等“三重一大”事项。二是制作公告公示牌,对规划审批项目实行动态公开,在项目现场进行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三是制作规划服务指南,方便建设单位了解规划审批程序。四是进一步完善网上公开工作机制,除公开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办理程序外,还开通了“政民互动”栏目,接受群众的咨询,了解群众的意见。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城乡规划局共发布各类信息185条。我局在吕梁市城乡规划局门户网站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64条,其中,机构概况3条,党风廉政13条,工作动态74条,政策法规15条,服务大厅10条,规划编制16条,规划审批14条,包括批前公示4项,批后公布27项,勘察测绘3条,规划设计5条,规划展示11条。除在吕梁市城乡规划局门户网站公开栏发布信息外,现场公示21项。

  2.依申请公开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信息信息公开申请、咨询。

  3.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1)行政复议案件1件。案件为王明星对孝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行政复议案。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后,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和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来件处理审批程序,下达了《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督促被申请人按时上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在具体案件进展中,及时跟进案件进展情况,在发现案件情况比较复杂后,依法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此案件为我局组建以来的“行政复议第一案”,我们一直坚持审慎的态度处理相关具体问题。这为我们今后遇到的其他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了更好的模板,更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依法行使职权。

  (2)行政诉讼案件2件。分别为:原告王明星请求撤销我局作出的吕规复决定〔2017〕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判令我局继续审理孝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行政复议申请;原告刘勤虎、李海军、成艳琴、张米兰、王国峰请求依法撤销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给第三人吕梁市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批准的建字第1411002016LJ02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局系追加被告参加应诉。

  自收到的诉讼案件应诉通知,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的相关规定,积极聘请专案律师辅助开展工作。严格依照《行政诉讼法》、《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做好开庭审理工作,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以上两件行政诉讼案件,一审均已胜诉。

  4.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收费情况

  我局对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实行免费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还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比较单一。

  四、2018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以门户网站为龙头,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二是加强规划信息系统建设。三是加强规划系统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及时、准确、有效。四是强化工作目标,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为推动全市城乡规划建设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做出贡献。

  吕梁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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