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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9-00941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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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19年03月11日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吕梁市发改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吕梁市发改委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政务信息公开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特点,是信息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廉洁、高效、法治政府的必由之路。人民群众拥有向政府请求信息公开的“知情权”,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是政府机关不容推卸的义务和责任。吕梁市发改委作为市政府的组成部门,深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政府决策是防止权力腐败的重要力量,无论召开党组会议,还是办公会议,或者是出台相关工作方案,都把依法行政、依法实施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要求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树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过程,就是行使权力的过程,同时也是接受监督、使民众参与权力行使的过程的意识,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 

  二、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制度建设 

  近年来,我委健全完善了包括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制度,形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一是精心编制并适时修订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行政服务指南。将部门机构职责、主要职能、内设机构、行政审批流程、审批项目的前置条件以及联系方式等全部列入政务公开目录。 

  二是按照“减证便民的系列要求,我委编制并及时公布吕梁市发改委的权责清单。在2015年公布我委权责清单的基础上,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6〕35号)精神,和国务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和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2号令)的规定,对我委的权责清单进行了认真梳理,调整、变更、合并、下放、删除职权项目6项,修改职权依据4项,调整后职权项目由37项缩减为35项,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重新公布。 

  三是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务信息公开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科室并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从2017年2月1日以来,对投资领域所有涉及审批、核准、备案的事项,均通过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办理和主动公开,形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 

  四是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工作制度。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工作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保密审查工作格局,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同时抓好计算机网络的保密治理和文件治理。重点加强对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防范、治理工作,专门设置涉密电脑,对其他电脑都设置“禁止处理涉密信息”标志,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三、推进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 

  在依法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结合单位实际,明确由机关内设的政策法规科牵头,统一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除确定为涉及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企业以不公开为条件向本部门提供的,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或公开后可能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公开后会影响社会正常秩序引起消极后果的,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与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直接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危及个人生命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等7种情形的政务信息外,无论电话申请还是纸质申请都要本着“有问必答、有函必回”的原则积极受理,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和文件,必要时要深入申请事项涉及到的县市区和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进行回复。即便是一件事情多次申请的,也不厌其烦的做好解释和回复工作。2015年以来,办理纸质依申请公开事项就有13件,均达到了申请者满意的效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创新政务信息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76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吕政办发〔2018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建立专人报送公文公开机制。确定由政策法规科专人负责我委主动公开公文的报送工作,并2018年4月24日上午将工作人员信息报市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二是建立联合研判机制。政策法规科与办公室积极对接商洽,认真领会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精神,建立联合研判机制,由办公室机要室负责公文梳理,政策法规科对公文公开属性进行识别,双方分工负责,共同协作完成任务。三是建立集中梳理机制。针对需要认定公文较多的实际,发出了《关于对公文公开属性识别的通知》,要求对2018年1月至7月20日以来已发公文,由原拟办公文科室制作《公文公开属性识别单》。在此基础上,机要室对识别为主动公开的76份公文,全部扫描形成了电子版,并及时上报市政府信息中心进行了公开。四是建立常态化标准化公文公开属性识别机制。2018年5月15日以后所发公文,要求由文件起草科室在履行发文程序时都要按照已发布的公文格式标准注明其公开属性,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在每月初由政策法规科专人将上月主动公开的公文集中上报市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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