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办法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来源:新华网山西 更新时间:2019-12-10

  12月7日,山西省住建厅近日联合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财政厅等6部门出台并实施《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其中明确提出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担保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支付,以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相关主管部门(债权人代表)提供的,保证施工单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担保。

  根据相关规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担保的保证金额为工资保证金监管部门核定的应缴存金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担保的保证有效期至劳务用工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80日内;被保证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并向保证人出具相关代偿手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