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落实救助保障 推进灾后重建

来源:山西日报 更新时间:2021-11-10

10月2日至7日,我省出现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强秋汛。灾情发生后,我省民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总体部署,扎实抓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积极动员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防汛救灾和恢复重建。

省民政厅成立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班,组织5个工作组赴孝义、蒲县、新绛、太谷、清徐等重点受灾市县区查看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扎实开展困难群众排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先后向太原、晋中、吕梁、临汾、运城、长治、晋城7个市拨付捐助资金1.8亿元,协调捐赠企业将8100万元的物资直接运抵灾区。

我省民政部门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制定出台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简化优化救助程序、强化“救急难”工作、尽快修复受损机构、暂停低保和特困对象退出、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畅通救助求助热线等措施政策,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截至11月7日,全省累计实施临时救助56568人次,其中救助低保、特困人员28722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3824.5万元;125家受损养老机构全部恢复运行,妥善安置供养对象1699名。

我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灾情发生后,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和省慈善总会先后向社会各界发出了防汛救灾和募捐倡议。截至11月8日下午5时,我省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接收捐赠款物累计45843.03万元,其中,资金39497.87万元,物资6345.16万元。同时,127个社会组织、3万余名志愿者,面向灾区开展应急救援、扶危济困、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救助服务。(高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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