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儿童将逐步移交市级儿童福利机构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2-07-06

7月4日,山西省民政厅召开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从会上传来消息,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儿童将逐步移交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并同步推进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目前,已经完成67名儿童移交工作。

省民政厅为稳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各市民政部门组成专班,深入所属县(市、区),全面摸底排查,一对一制定移交安置工作方案,把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儿童移交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并同步推进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目前,已经完成67名儿童移交工作。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社会散居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145元;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到1720元,全省已按照新标准完成发放工作。

同时,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通过儿童福利机构转型、新建、整合属地资源等方式,积极建立相对独立的、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职责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目前全省11个市全部建立未保中心,117个县(市、区)已有74个建立未保中心,覆盖率达63%,年底前达到80%,2023年实现全覆盖。组织开展未保工作宣传月及“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安全教育专项行动,为全省幼儿园、中小学及儿童福利院等1万多个机构制发15000张安全教育系列宣传短片,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网”,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安全成长环境。

下一步,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稳步推进,加大儿童福利保障力度。同时积极发挥民政的牵头作用,不断将各部门的资源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关爱服务的工作优势,扎实做好儿童和未成年人领域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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